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欠费管理信息系统升级
服务项目
2.内容及要求:医院欠费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服务
3.服务期限:120日历天
3.项目预算:4.00万元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2021年6月采购了****,根据医院需求定制化开发的欠费管理信息系统,由其负责系统开发、建设、数据库维护等运维服务至今。该公司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客观条件只能由其提供系统升级服务。
基于本项目的特殊性,参照(云财采〔2018〕1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本项目符合(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款第7点“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因此申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系统开发建设供应商****进行运维服务。
三、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地址:**省**市高新区二环西路220号**软件园****基地)基地B座第五楼522-76号
四、论证时间及专家名单
1.论证时间:2026年7月14日
2.论证地点:****
3.专家成员名单:赵紫建、李燕萍、杨晓红、蒉实云、何思江
五、专家综合论证意见
经专家组论证,一致认为****欠费系统运维服务项目符合《****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款第7点“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条件。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综上所述,经专家组论证,建议本次****欠费系统运维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六、公示期限
从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7月21日止。
现予公示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财政局****管理科备查。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单位地址:**市**区龙生路56号
联系人:郭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879-****581
2.监管部门:****政府采购管理科
地址:**市**区茶城大道67号
联系电话:0879-****930
附件.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综合论证意见表及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表(欠费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服务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