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体工商户)年产工艺品15.6万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7月14日至2026年07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横栏镇**南路39号首层,邮编:528478
联系电话:076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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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个体工商户)年产工艺品15.6万件生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横栏镇横西村富庆二路1号综合楼b栋 |
| 建设单位 | ****(个体工商户) |
| 项目概况 | 项目拟建于**市横栏镇横西村富庆二路1号综合楼b栋(东经113度15分20.330秒,北纬22度32分36.590秒),用地面积为12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600平方米。项目年产工艺品15.6万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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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