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
你单位《****建设局关于报批**市东南西等换热场站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建议书的函》(灵建函字〔2025〕20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为提升我市供热系统的运行效率,降低热能损失,保障全市供热安全稳定、提高供热质量,****政府领导批示意见,现将该项目(项目代码:****)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市**。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1.将换热南站10台总容量50MW换热机组更新为3台总容量50MW换热机组,新机组换热效率>95%;
2.将换热东站10台总容量54MW换热机组更新为3台总容量55MW换热机组,新机组换热效率>95%;
3.将换热西站11台总容量54MW换热机组更新为4台总容量56MW换热机组,配套更换中水处理系统,新机组换热效率>95%;
4.将农场换热站2台总容量14MW换热机组,更新为1台总容量10MW换热机组,新机组换热效率>95%;
5.对整个供热系统温度调控系统进行改造;
6.对其他12座小型试点换热站的循环水系统进行综合改造,主要包括:设备更新:更换现有循环水泵为高效节能低噪音双蜗壳节能泵,并配置高效电机。根据换热站原有配置,采用三种改造方式:(A)原机组仅一台循环泵时,直接加装节能泵。(B)原机组一用一备两台泵时,更换其中一台为节能泵,保留原泵作为备用。(C)原机组两台泵并联运行时,加装节能泵,原泵作为备用。管道系统优化:对站内管道、阀门、除污器等辅助设备进行改造,包括调整管径、加装射流管等,以降低管路阻力。智能控制集成:引入模糊人工智能控制算法和大数据分析,实现系统精准调控。
三、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匡算总投资5244.82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及市财政资金。
四、相关要求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 第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灵政办规发〔2024〕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请你单位据此批复尽快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你单位内部审核通过后报我局审批,此批复不作为本项目施工招标依据,同时,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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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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