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紫金黄金有限公司萨瓦亚尔顿金矿464万吨/年采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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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萨瓦亚尔顿金矿464万吨/年采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名 称 关于****萨瓦亚尔顿金矿464万吨/年采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成文日期 2026-07-19 21:32 发布日期 2026-07-14 19:23
文 号 克环评函〔2026〕32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单位 ****环境局 发布机构 ****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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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对〈****萨瓦亚尔顿金矿464万吨/年采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申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萨瓦亚尔顿金矿464万吨/年采选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县西北方向直距110km处。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本项目核准的464万吨/年采选项目包含金矿采选规模扩建至13000吨/天(429万吨/年),石灰石矿采矿规模35万吨/年,由于《关于****县萨瓦亚尔顿金矿采矿工程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克环评函〔2024〕114号)已对35万吨/年石灰石矿采矿进行评价,本次仅对429万吨/年金矿采选进行评价。

项目建设现状:2023年6月,****生态环境厅出具了《关于****县萨瓦亚尔顿金矿采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新环审〔2023〕120号)《关于****县萨瓦亚尔顿金矿选矿及尾矿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新环审〔2023〕119号),采选规模是240万吨/年。2024年12月,克孜勒****生态环境局出具了《关于****县萨瓦亚尔顿金矿选矿及尾矿库工程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克环评函〔2024〕115号)《关于****县萨瓦亚尔顿金矿采矿工程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克环评函〔2024〕114号),采矿总规模由240万吨/年变更至275万吨/年(金矿开采规模是240万吨/年,石灰石矿采矿规模是35万吨/年),选矿规模不变增加了载金碳酸洗再生车间与炭浸尾浆深度处理车间。2025年6月及2025年8月完成****县萨瓦亚尔顿金矿采矿工程变更项目、选矿及尾矿库工程变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并取得验收意见,石灰石矿尚未建设投产,目前**正常生产。

扩建后主要建设内容:本次采矿工程扩大Ⅳ号矿体、I号矿体的开采境界,对**排土场进行扩容,扩建后Ⅳ号露天采场总占地175万m2,新增占地58万m2;I号露天采场总占地40万m2,新增占地30万m2;南排土场扩容后堆高265m,设计容积18222万m3,占地面积195万m2,新增占地面积63万m2,其余均依托现有工程,依托工程包括采矿工业场地、表土堆场、采矿办公生活区、爆破器材库及其他辅助设施。本次选矿工程在粗碎后新增一段中碎,磨矿分级新增一个球磨系列,浮选系统新增5000t/d生产系列,**精矿压滤车间、精矿堆场、氧化厂水处理车间,其余均依托现有工程,依托工程包括地表破碎站、中间矿堆、磨矿厂房、浮选厂房、生物氧化、炭浸提金、载金碳酸洗再生车间、炭浸尾浆深度处理车间等,配套的药剂仓库、化验室、综合仓库、办公生活区、厂前回水及尾矿综合输送泵房、精矿浓密池、尾矿浓密池及其他辅助设施等。

本项目**采用山坡-凹陷式露天开采方式,自上而下水平分层、台阶式采矿方法,选矿厂碎磨工艺采用“粗碎+半自磨+顽石破碎+球磨”流程,浮选工艺采用“二段粗选顺序返回”流程,金精矿预处理工艺采用“生物氧化+炭浸吸附”的预处理流程,再进入中和、载金碳酸洗再生车间及炭浸尾浆深度处理工艺,浮选金精矿与炭浸尾渣再选金精矿采用“浓缩+过滤”二段脱水流程,尾矿采用“一段浓缩”脱水工艺流程。建成后浮选金精矿3.68万吨/年(品位约18.11克/吨),载金碳1925.45吨/年(品位约1500克/吨),炭浸尾渣再选金精矿2.6万吨/年(品位约8.00克/吨)。

本项目总投资32542.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77.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08%。

二、根据**绿境****公司编制的《****萨瓦亚尔顿金矿464万吨/年采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评价结论及**维吾尔自****评估中心《关于〈****萨瓦亚尔顿金矿464万吨/年采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报告》、****环境局****分局对《报告书》的预审意见(恰环预审〔2026〕33号)结论,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建设。

三、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环境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施工期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施工期扬尘、噪声等达标排放;妥善处理施工废水、生活废水,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环境;施工土方尽可能回填处置,剩余弃土、生活垃****填埋场处理,不得随意堆放。工程占地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在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补偿和恢复。

(二)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做好施工组织,划定施工范围,严禁乱占乱用,严禁占压临时占地外的土壤和植被;加强施工管理和员工教育,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植被恢复。工程占地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在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补偿和恢复。运营期间加强管理,严格控制运输车辆运输路线,严禁随意行驶,碾压植被、破坏土壤;依据区域的地形环境条件,及时整治平台和边坡;定期边坡情况,发现异常,立即修整边坡,使其达到安全状态。加强职工环境保护教育,增强职工环境保护意识,严禁捕杀项目区周围野生动物;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对产生的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编制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开展恢复工作。

服务期满后拆除项目区内工业场地管线、建筑物和基础设施、平整土地,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和土地恢复工作,恢复厂区环境和土地使用功能,保持项目区环境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各堆场闭场后,项目区进行复垦,复垦方向应与周边地貌基本一致,严格执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要求。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尽量缩短施工周期。加强施工管理,采取洒水、遮盖、控制车速等抑尘措施。施工车辆确保正常运行。大风天气禁止大量土石方施工作业。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1号转运站、中碎车间、2号转运站、顽石破碎站东侧分别经1套烧结板除尘器组进行除尘,各自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中间矿堆东侧、中间矿堆西侧、顽石破碎站西侧分别经1套烧结板除尘器组进行除尘,各自通过1根17m排气筒排放;地表破碎站经1套烧结板除尘器组进行除尘,通过1根18m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有组织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运营期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穿孔凿岩粉尘、爆破废气、二次锤碎粉尘、各堆场粉尘、物料装卸粉尘、车辆运输扬尘、车辆燃油废气。通过配备干式捕尘器,微差爆破,控制卸载高度,厂区加强环境管理,废石压实,定期洒水降尘;厂区内道路洒水降尘,道路两侧根据实际情况实施绿化;加强对选厂生产、物料运输过程中扬尘、氯化氢的控制。通过采取上述措施,项目区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氯化氢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选择符合国家标准限值的设备,加强机械维护保养,机械尾气需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及修改单的第四阶段排放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生活区已建设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等综合利用,不外排。运营期生产废水全部循环使用于地表生产用水、各堆场及道路降尘等,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用于**降尘及绿化等,综合利用不外排。项目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及一般防渗区相关要求进行防渗处理。排土场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I类场标准相关要求进行防渗处理。选矿厂做好尾矿浓密、生产回水池及尾矿输送管道的防渗措施,防止尾矿、废水泄漏。充分做好尾矿输送管道、回水管道维护工作,杜绝因管道老化、破裂等原因造成的废水渗漏,确保与现役尾矿库输送系统衔接良好。依托现有危废贮存点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

**现已建立地下水监测系统,运营期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持续开展地下水跟踪监测,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造成污染。同时污水处理区等应采取有效的防雨、防渗和防溢流措施,防止废(污)水污染地下水。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避免高噪设备集中施工造成局部噪声过高。运营期应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合理布局,利用车间隔声降噪、设置减振垫等措施,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限值。

(六)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期临时占地面积,按设计及规划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作业,减少土壤扰动;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应按规定的道路行驶,减少对土壤的碾压,减少碾压造成的土壤紧实度增加及养分流失;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得随意抛撒,应集中收集并及时清运,防止污染物进入土壤环境造成污染;严格采取各项水土保持措施。运营期应从源头控制、过程防控和跟踪监测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对土壤环境的保护措施。在矿坑涌水、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输送过程中,加强跑冒滴漏管理,降低物质泄漏和污染土壤环境的隐患。严格控制废气排放,最大程度减少废气排放。做好本项目的防渗工作,防渗措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规定的防渗要求。定期开展土壤隐患排查和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地下水监测技术规范》开展监测,保证项目建设不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七)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固体废物有废石、沉淀池底泥、尾矿、除尘灰、生产回水池底泥、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底泥、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等。废石临时堆放于排土场内,部分用于**建设和恢复,综合利用;沉淀池底泥送至**排土场堆存,不外排;尾矿部分用于回填采坑,其余堆存至现役尾矿库内;除尘灰返回至选矿工艺;生产回水池底泥返回生产工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底泥定期拉运至乌鲁克恰提乡垃圾转运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拉运至乌鲁克恰提乡垃圾转运站。

废矿物油和废机油(危险废物类别HW08代码:900-214-08)、废油桶(危险废物类别HW08代码:900-249-08)暂存于选矿厂已建防渗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废贮存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进行处置和管理,并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中的相关要求,及时在线填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规范建立并运行危废台账,在线办理电子转移联单。

(八)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制定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加强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中各项风险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针对该项目可能产生的风险,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物资,并加强日常的环境应急演练,将风险的可能性和危害性降低到最低程度。污染物排放口(源)设立环保警示标志。

(九)必须严格落实“以新带老”整改措施,并作为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前提条件之一。项目建设过程中,应结合**生态环境特点,采取种植适宜物种的方式继续开展恢复治理,尽快完成采区、选矿厂、尾矿库周边的生态恢复治理工作;控制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及时对**内运矿道路洒水降尘;设置各类环保标识牌。

(十)服务期满后,应对其进行封场及生态恢复工作,并继续做好坝体及排洪设施的维护,确保**长期安全稳定。

(十一)项目运行期必须严格执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核定的指标内。做好与排污许可证变更的衔接工作,并按证排污。

四、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项目建成后3至5年内,应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重点关注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水环境和土壤环境影响,根据后评价结果,及时补充、完善相关环保措施。

六、你公司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工程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或后续水淬渣的固废属性发生变化,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环境局****分局要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八、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环境局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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