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托什干河阿合奇县段河道综合整治及生态廊道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合奇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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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托什干河**县段河道综合整治及生态廊道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名 称 关于托什干河**县段河道综合整治及生态廊道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成文日期 2026-05-25 21:45 发布日期 2026-05-26 19:33
文 号 克环评函〔2026〕35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单位 **** 发布机构 ****

**县水管站: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对〈托什干河**县段河道综合整治及生态廊道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申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维吾尔自治区****县托什干河苏木塔什乡境内,距离**县城24km,工程建设地点为****县托什干河流域苏木塔什乡河段右岸。项目性质为:**。项目主体工程:A段工程建设内容:1.618km格宾石笼生态防洪护岸,生态植草缓冲带8.70hm2;B段工程3.028km格宾石笼生态防洪护岸(无生态缓冲带);C段工程建设内容:2.949km格宾石笼生态防洪护岸,生态植草缓冲带21.68hm2。配套建设临时工程:临时生产区、临时堆土区、利用料临时堆放场弃渣场等。

项目总投资4822.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6.58万元,占总投资的2.62%。

二、根据**智联****公司编制的《托什干河**县段河道综合整治及生态廊道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及**维吾尔自****评估中心《关于〈托什干河**县段河道综合整治及生态廊道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分局对《报告表》的预审意见(阿环预审〔2026〕6号)结论,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建设。

三、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施工期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施工期扬尘、噪声等达标排放;妥善处理施工废水、生活废水,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环境;施工土方尽可能回填处置,剩余弃土、生活垃****填埋场处理,不得随意堆放。工程占地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在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补偿和恢复。

(二)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位于位于**县防风固沙生态红线范围内,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优化施工布置,优化穿越各敏感区的施工方案,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取得许可后方可施工建设,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有关工程的征地、补偿和恢复工作,切实保护各保护区域的生态完整性。遵循“尽量少占地”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减少对生态的破坏;确定施工用地范围,进行标桩划界,严格限定施工占地范围,禁止施工人员、施工车辆和机械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施工期间各工区设立标志牌,严禁烟火、狩猎等活动;对临时占地采用表土剥离异地保存,施工结束后回填复绿;导流堤、防洪护岸设计充分考虑水流特性,采用生态型护岸(格宾石笼),减少对水流的扰动。基坑开挖采用分层开挖技术,施工区配备吸油毡、围油栏、活性炭、沙袋、防渗膜等应急物资,确保泄漏物第一时间得到控制。建立施工机械“每日检查”制度,重点检查燃油、润滑油管路,防止跑冒滴漏。施工期密切关注天气预报,暴雨前清理施工区排水通道,加固弃土堆和物料堆放场,设置截洪沟。采取有效措施减缓工程建设和运营对各类保护区的影响,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各水源保护区水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实施而降低。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应严控施工扬尘、运输道路扬尘及施工料场扬尘以及运输车辆尾气。采取施工现场洒水、粉状物料堆存和运输做好遮盖等措施降低扬尘影响。施工期间应加强管理,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如限载、限速,对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大风天气施工。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本项目临时堆土区域的洒水降尘,利用料堆放场设置防渗围挡和截排水沟,防止雨水冲刷造成二次污染。严禁在水源地保护区内堆放任何化学材料和危险废弃物;清掏出的粪污必须由环卫部门或资质单位统一处理,严禁随意倾倒或直排进入自然水体。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施工布置时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居民点布置;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和工艺,对振动大的机械设备使用减振机座或减振垫,可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运用吸声、消声、隔声等技术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施工中的一些噪声较高的机械,在施工过程中要合理布局其位置;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减少运行噪声;在施工场界设置简易围挡等措施使施工期作业区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昼间噪声限值为70dB(A)。施工区附近保护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工程土方开挖料总量约37.89万m3,应确保质量及储量满足填筑料要求。土方开挖料利用率100%。全部利用,无外排。剥离的表土暂存于临时堆土区,全部用于临时占地以及播撒草籽区域覆土。施工生活垃圾确保拉运至******填埋场妥善处理。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制定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加强风险管理,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制度和措施,针对该项目可能产生的风险,建设方应严格执行《报告表》中各项风险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建设方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物资,并加强日常的环境应急演练,将风险的可能性和危害性降低到最低程度。污染物排放口(源)设立环保警示标志。

四、你单位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工程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分局要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至********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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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5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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