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阿克莫木气田地面建设工程(二期)采出水处理装置及回注水管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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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阿克莫木气田地面建设工程(二期)采出水处理装置及回注水管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名 称 关于对阿克莫木气田地面建设工程(二期)采出水处理装置及回注水管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成文日期 2026-06-11 21:50 发布日期 2026-06-12 19:42
文 号 克环评函〔2026〕37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单位 **** 发布机构 ****

中国年代能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对〈阿克莫木气田地面建设工程(二期)采出水处理装置及回注水管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申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维吾尔自治区****县境内**县**北约20km处。回注水管线起点自已建阿****处理厂采出水处理装置区,终点至东北方向AK2井。建设性质为扩建。主要建设阿****处理厂采出水处理装置一套,处理规模2000m3/d(主要包括调储罐2座、溶气气浮装置1座、双滤料过滤器1座、多介质过滤器1座、反洗水回收罐1座、净化水罐1座、加药撬3套、一体化污泥减量化装置1套,以及各类泵体共计20台);**回注复线27.3km(与原****处理厂至AK2井采出水管线同沟敷设),以及线路阀井、里程桩、标志桩、转角桩等辅助设施。

项目总投资4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约0.9%。

二、根据******公司编制的《阿克莫木气田地面建设工程(二期)采出水处理装置及回注水管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评价结论及********分局对《报告表》的初审意见(恰环预审〔2026〕9号)结论,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建设。

三、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施工期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施工期扬尘、噪声等达标排放;妥善处理施工废水、生活废水,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环境;施工土方尽可能回填处置,剩余弃土、生活垃****填埋场处理,不得随意堆放。工程占地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在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补偿和恢复。

(二)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与临时占地,避免不必要的土地占用,尽量避让植被覆盖度高的区域,减少破坏植被;减少地表开挖裸露时间、避开冬季及大风天气施工;主体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土地整治;加强施工管理、环保宣传和培训;禁止施工人员狩猎。运营期临时占地全部恢复原地貌;利用已有施工道路作为巡检道路,加强对巡检人员环保培训,减少巡检期间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尽量缩减施工作业面积,采取施工现场设置围挡、适时洒水降尘、控制运输车辆行驶速度、物料集中堆放并采取遮盖、避免大风天作业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确保施工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加强施工车辆和机械管理和维护,选择合格油品燃料,减轻施工车辆和机械燃油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使用无毒或低毒焊条,减轻焊接烟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限制要求。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四)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管道试压废水由罐车拉运,采用清洁水进行试压,试压完成后排入AK2井场周边进行绿化。选择枯水期进行施工;加强施工管理,施工废料等固体废物禁止堆放于河道。运营期不新增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气田采出水经阿克莫木采出水处理装置处理完成后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表1中Ⅴ类水质指标后回注地层,不得外排;按照地下水分区防渗要求,落实采出水处理装置所在区域的防渗措施。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维护和保养,采取减振、配建隔音厂房等措施,确保二号联采出水系统所在区域的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要求。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工程土方施工、建筑施工及管沟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废砖、混凝土块等建筑垃圾,全部用于场地平整和管沟回填;生活垃圾随车带走,现场不遗留。

运营期调节罐与溶气气浮装置产生的含油污泥为危险废物,桶装收集后依托区域具****公司接收处置。危废贮存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处置和管理,并按《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中相关要求,及时在线填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规范建立并运行危废台账,在线办理电子转移联单。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制定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加强风险管理,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制度和措施,针对该项目可能产生的风险,建设方应严格执行《报告表》中各项风险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建设方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物资,并加强日常的环境应急演练,将风险的可能性和危害性降低到最低程度。污染物排放口(源)设立环保警示标志。

(八)项目运行期必须严格执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核定的指标内。做好与排污许可证变更衔接,并按证排污。

四、你公司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工程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分局要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至********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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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1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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