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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7-14
| 项目名称 | ****3万吨/年铝灰渣**化利用改建项目焙烧废气环保设备改建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龙甫镇惠源五路5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38739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刘持强 |
| 联系人 | 宋君 | 联系电话 | 157****6170 |
| 项目投资(万元) | 200 | 环保投资(万元) | 20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8-01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对二期工程焙烧废气环保设备进行改建。改建内容包括:**重力沉降器、布袋除尘器、SCR、碱液喷淋装置,取消多管降温器,不再与一期工程焙烧废气共用环保设备,改建后处理能力未削弱。改建后,二期工程焙烧废气环保设备经独立的“SNCR 脱硝、重力沉降器、布袋除尘器、SCR、碱液喷淋装置” 处理后汇总到 DA002 排气筒排放。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产生噪声的设备,并采取减振、隔音、消音等措施,防止噪声影响周围环境。 | ||
| 承诺:**** 刘持强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刘持强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