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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7-14
| 项目名称 | 汶河新区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修复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徂徕镇:南至泮河红线,北至滨河大道,**牟汶河红线,西至北店子桥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306636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张传远 |
| 联系人 | 牛峰生 | 联系电话 | 135****2070 |
| 项目投资(万元) | 8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160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8-05-31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4 ****动物园、主题公园;不含城市公园、植物园、村庄公园);人工湖、人工湿地项中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容积5万立方米以下的人工湖、人工湿地。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该项目占地306636平方米,通过修复和更新老旧湿地设施提升水质净化能力,采取栽植、恢复并优化水生植物系统的办法提升人工湿地的净化作用,增设智能化水质监测与管理系统并修缮、完善配套引排水等设施,达到改善区域生态系统,保护生物栖息地,调节区域小气候,节能减排等有重要的效果.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通过完善引排水、水位调控、生态护坡等配套设施,保障湿地系统长期稳定运行,通过生态修复,提升区域生物多样性,恢复湿地栖息地功能。 | ||
| 承诺:**** 张传远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张传远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2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