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阳新能源阿图什市30万千瓦光储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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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阿**能源**市30万千瓦光储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名 称 关于阿**能源**市30万千瓦光储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成文日期 2026-06-17 21:57 发布日期 2026-06-18 19:49
文 号 克环评函〔2026〕40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单位 **** 发布机构 ****

克****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阿**能源**市30万千瓦光储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申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维吾尔自治区****市,场址区东北侧距离**市直线距离约21.0km。项目用地包括永久用地和临时用地,总用地面积20411m2。项目建设性质:**。主体工程建设内容:装机规模30万千瓦光伏,**6万千瓦储能。配套建设:公辅工程、临时工程、环保工程等。

工程总投资82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033%。

二、根据阿****公司编制的《阿**能源**市30万千瓦光储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及********分局对《报告表》的初审意见(克环阿初审字(2026)17号)结论,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建设。

三、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环境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施工期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施工期扬尘、噪声等达标排放;妥善处理施工废水、生活废水,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环境;施工土方尽可能回填处置,剩余弃土、生活垃****填埋场处理,不得随意堆放。工程占地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在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补偿和恢复。

(二)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将表层腐殖土剥离暂存,集中堆放,用于覆土植被恢复,做到最大限度地减少水土流失;施工作业带等施工临时场地,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覆土绿化或复耕,并及时清理施工建筑废弃物;建筑及处理池拆除完毕后对扰动平整后的地表进行绿化种植,保证恢复后的植被覆盖度达到原状80%,防治水土流失,恢复生态,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95%以上,扰动土地治理率98%以上。运营期完善施工期未实施到位的生态保护措施及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确保项目建设区内新增植被覆盖率和成活率;根据当地条件选择适宜植被进行植被恢复,对破坏后植被进行恢复,防止水土流失加剧。尽量减少车辆、人员在项目区范围内的工作活动,光伏电场除必要的照明外,减少夜间灯光投射,减少对动物的惊扰影响。加强对巡检人员环保培训,减少巡检期间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扬尘采取洒水抑尘、分段施工、临时土方苫盖、车辆运输覆盖帆布等措施;施工机械尾气采取加强车辆及机械设备维护保养等措施;焊接废气采取分段焊接、加强通风等措施,施工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四)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期避开暴雨洪水季节、加强施工管理、严禁废水排放;冲洗废水经临时防渗沉淀池集中收集后用于周边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收集后排入化粪池,定****处理厂。运营期不产生废水。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夜间和休息时间进行强噪声施工活动;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控制高噪声设备施工时间,将强噪声设备尽量放置场地中央;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运输车辆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运营期不产生噪声。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及时清运至**市城市****处理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填埋场处理。运营期损坏更换的废光伏组件直接由厂家更换回收处理;废储能电池不设置临时储存点,直接由电池厂家回收。

废铅蓄电池(HW31,900-052-31)、废变压器油(HW08,900-220-08)、废润滑油(HW08,900-214-08)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分类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理。本项目建设一座成品集装箱危废暂存间,用于收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12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要求建设和管理,对地面进行硬化,拟采取防渗处理(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GB18598-2019执行);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要求建设和管理。危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处置和管理,并按《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中相关要求,及时在线填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规范建立并运行危废台账,在线办理电子转移联单。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制定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加强风险管理,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制度和措施,针对该项目可能产生的风险,建设方应严格执行《报告表》中各项风险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建设方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物资,并加强日常的环境应急演练,将风险的可能性和危害性降低到最小程度。污染物排放口(源)设立环保警示标志。

四、你公司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工程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分局要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至********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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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7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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