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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3********043778c | 建设单位法人:潘强 |
| 孙旭良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高新区 |
| **省**市**区嘉和路 263 号 |
| **省茨淮**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5-灌区工程(不含水源工程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21-E4821-水源及供水设施工程建筑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省**市**区,**省**市**区,**省**市**区,**省**市**县,**省**市**县,**省**市**县 |
| 经度:116.314850 纬度: 33.****7714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8-08 |
| 皖环函〔2023〕83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3038 |
| 733.33 | 运营单位名称:**** |
| 123********043778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集团****公司 |
| 913********921135A | 验收监测单位:****设计院有限公司 |
| ****0304MA2UFJFU24 | 竣工时间:2025-06-24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6-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0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610KfMUF |
| 改建项目。工程建设性质为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主要包括更新改造阚疃节制闸1座,拆除重建5座泵站、**3座泵站,加固及拆除重建穿堤涵闸9座,疏浚整治及衬砌干支渠、灌排沟,配套渠系建筑物等。项目属大(1)型灌区改造工程,实际灌溉面积110万亩。 | 实际建设情况:仍为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改建)。阚疃节制闸1座、泵站8座(5座拆除重建+3座**)、穿堤涵闸9座、渠系配套建筑物177座均按批复建成。实际灌溉面积仍为110万亩。 |
| 项目性质未发生变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部分渠道治理方案和灌排沟规模进行了优化调整,但未改变工程整体性质和核心排灌输水功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更新改造茨淮**干流阚疃节制闸1座; 拆除重建**县路庙南站、**县港沟站及**县王寨站、武湾站、吴庄站共5座泵站,****区黑土沟站、赵集站、中心沟站共3座泵站,加固利民**闸、拆除重建黑土沟涵等引排穿堤涵闸9座; 疏浚整治及衬砌干支渠10条、总长27.46 km,加固、重建与**渠系配套建筑物177座; 疏浚灌排沟23条、总长88.43 km,衬砌总长27.81 km,加固、重建与**灌排沟节制闸与沟口涵闸19座; | 实际建设情况:阚疃节制闸及8座泵站(5座拆除重建+3座**)、9座穿堤涵闸均按批复建成; 干支渠治理工程:实际治理长度由环评批复的31.14 km(11条)调整为27.46 km(10条),其中4条干渠由明渠清淤衬砌调整为地埋输水涵、1条干渠(庙沟站东干渠1.25 km)取消建设,**区总干渠治理长度由8.01 km缩减为5.6 km; 灌排沟治理工程:实际完成疏浚88.43 km、衬砌27.81 km,部分沟渠疏浚、护砌长度较环评缩减(如**县裆连沟、**区利民**、**县港沟/泥河沟/大寨沟、**县郁湖站干沟/白洋沟/东红丝沟等),截岗沟取消建设; |
| 蒙凤沟站东干渠、古路沟站东干渠、胡沟站东干渠、高庄站干渠共4条干渠,由原环评设计的明渠清淤衬砌,调整为地埋输水涵建设(其中古路沟站东干渠由1.63 km增至2.02 km,胡沟站东干渠由1.73 km增至2.26 km);**县庙沟站东干渠1.25 km明渠清淤衬砌工程取消建设;**区总干渠治理长度由8.01 km缩减为5.6 km(减少2.41 km);**县裆连沟疏浚减少10.91 km、护砌减少1.7 km,剩余区段由沿淮行蓄洪区洼地治理工程统筹实施;**区利民**疏浚减少2.1 km、护砌减少2.12 km;**县港沟、泥河沟、大寨沟等沟渠疏浚长度最高减少6.93 km;**县郁湖站干沟、白洋沟、东红丝沟等疏浚、护砌长度缩减;截岗沟取消建设;干支渠治理总长度减少约3.68 km;灌排沟疏浚总长度减少约53.89 km、护砌减少约10.79 km。 工程建设过程中结合现场实际进一步优化设计、合理核减工程量,对部分施工区段及建设内容进行调整或取消。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干支渠采用明渠清淤衬砌工艺,疏浚整治及衬砌干支渠11条、总长31.14 km;(2)灌排沟采用疏浚+护砌工艺,疏浚24条、总长142.32 km,护砌38.6 km;(3)渠系建筑物施工安排在枯水期(11月至翌年2月),穿堤涵闸、泵站等采用土质围堰+导流施工方式 | 实际建设情况:(1)渠系建筑物(节制闸、泵站、穿堤涵闸、配套建筑物)均按批复工艺建成。(2)干支渠实际治理10条、总长27.46 km,其中4条干渠(蒙凤沟站、古路沟站、胡沟站、高庄站东干渠)由明渠清淤衬砌调整为地埋输水涵(封闭式管道输水)。(3)灌排沟实际疏浚23条、88.43 km,衬砌27.81 km。(4)施工工艺按枯水期组织,穿堤涵闸、泵站采用土质围堰+导流方式施工,混凝土采用覆膜养护,分两个枯水期完成。 |
| 输水方式仍以明渠输水为主,部分干渠由明渠调整为地埋管道(封闭式),不属于"输水方式由封闭式变为明渠导致环境风险增加"情形;施工方案未发生变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集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围堰及基坑排水、混凝土养护废水、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含油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环评要求设置4****设备处理施工生活污水(产生量119.28m3/d),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17处泵站及穿堤涵闸施工点设置集装箱型式一体化水处理设施处理基坑排水和混凝土养护废水,基坑排水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混凝土养护废水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养护。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工程(黑土沟涵闸等),严禁在保护区内设立取弃土场、施工区等临时工程,黑土沟涵闸施工设置2.4m3/h集装箱型式一体化废水处理系统,不得在保护区内开挖沉淀池。 大气环境保护: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和"两个禁止"要求——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除工程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禁止露天堆放物料。施工现场设专人负责卫生保洁,每天上下午各两次洒水降尘,干旱大风天气增加洒水次数。优先选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施工机械,加强燃油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底泥弃土区远离居民点,进行除臭处理。沥青摊铺采用外购商品沥青。 声环境保护: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振动大的设备使用减振机座或减振垫;合理布局施工场地,保证厂界噪声值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84处10m内存在敏感目标的工程采用人工施工并设置移动隔声屏障,38处31-60m内敏感目标配置移动声屏障等降噪措施;建筑物工程施工时设置施工围挡(**≥1.8m、城市≥2.5m);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22:00-06:00),午间12:00-14:00禁止施工;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发现超标及时反馈并规范施工。 固体废物处置:施工现场设置移动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疏浚底泥经密闭运输车运至弃土场临时堆存,委托专业单位及时清运;**沟清淤前需参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进行布点监测调查,如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筛选值,则委托专业单位进行安全处置,超标底泥不得作为农业种植用土;建筑垃圾优先综合利用,弃土用于加培渠堤或外运综合利用;废机油和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生态保护:严格划定施工区域,优化施工布局,尽量减小临时占地面积;施工便道充分利用已有道路,施工区、弃(取)土场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敏感区;优化施工时序,尽量在农作物收获后施工,湿地公园内工程安排在枯水期(12月至次年2月),避开鸟类迁徙季(10月中下旬至11月、次年3-4月)和繁殖期(4-8月);表土剥离单独堆存用于后期复垦复绿;对野大豆等保护植物采取移栽保护;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清理施工迹地,临时占地恢复为原用地类型;湿地公园内不设取弃土场等大临工程;武湾站右侧约1.25hm2和宋台孜涵附近约1hm2开展湿地植被修复(浅水区栽芦苇、中水区栽水烛、深水区栽莲);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治。 批复特别要求: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湿地公园等敏感区域管理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及生物多样性保护,避免在鸟类迁徙和越冬季节施工,施工结束后及时复垦复绿、湿地恢复、增殖放流;落实"三同时"制度,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运营期,本工程不新增管理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产生量,依托现有设施处理。固体废物处置方面,泵站及闸阀等渠系建筑物养护产生的废机油和含油抹布属危险废物,****泵站内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配备启闭机的大型涵闸在闸门管理房集中设置危废暂存间,配套油桶、防渗漏托盘等暂存设施;噪声防治方面,泵站布置于河堤内一侧,水泵设置独立设备房,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振基座,泵房安装隔声门窗,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生态保护方面,对永久占地范围内进行植被恢复和景观绿化,渠道两侧100m区域同步绿化,选用芦苇、水烛、莲等乡土水生植物进行湿地植被修复。 | 实际建设情况:水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施工期废水分类收集处理。含油废水方面,****维修厂,机械维修保养外委周边乡镇专业维修服务单位,现场车辆冲洗水污染物以泥沙悬浮物为主,沉淀后重复利用或用于洒水降尘,未设置含油废水处理池、无含油污泥产生。生活污水方面,施工劳动力以聘请当地居民为主,现场不设施工生活区,项目管理人员租用附近村庄、集镇民房或灌区管理房,生活污水依托原有民宅污水处理设施,不向河道、渠道内排放。混凝土养护废水方面,各子工****搅拌站,全部采用商用混凝土,随送随浇;洒水养护采用覆膜养护工艺,少量多次洒水,未形成汇流,养护过程中全部蒸发到空气中,未产生养护废水。基坑排水方面,初期排水、经常性排水和围堰过水时的基坑排水经集水井沉淀后回用于车辆洒水等。施工导流方面,涵闸、泵站等导流采用土围堰形式,选择在枯水期(11月至次年2月)施工,导流建筑物单个施工时间短、工程量小,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未发生水质污染事件,未发生因施工影响饮用水源取水口取水事件。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施工扬尘防治方面,建设单位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采取扬尘防治公示、洒水降尘、施工现场"六个百分百"(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地面100%硬化、拆除工程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等措施,优化施工布局。混凝土工程方面,全部使用商品混凝土,少量修补混凝土制备用各类水泥、骨料堆场均分类加装控制扬尘的封闭式库房,所有物料入库或筒仓,不露天堆放。交通扬尘方面,加强"三车"管理,土方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物料运输车辆上路**行车身、轮胎冲洗,物料遮盖,确保无抛撒滴漏。燃油废气方面,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定期检修与保养,保持良好工作状态。底泥臭气方面,选择枯水季节非灌溉期(冬春季)进行渠道干地清淤作业,温度较低,污泥恶臭挥发影响范围较小。沥青烟气方面,外购沥青混凝土,规范开展防腐、沥青摊铺作业。施工期环境空气监测结果显示各点位TSP指标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声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午间12:00-14:00不施工,避免多种大型机械设备同时施工。建筑物工程施工时设置施工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1.8m,城市围挡高度不低于2.5m。加强施工机械维护保养,未使用已淘汰的高噪声设备及车辆。高噪声环境下的施工作业人员每人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6h,配发噪声防护用具。施工期噪声监测结果显示,除2024年3月1日和2024年4月11日叶楼和刘小桥两个点位因道路交通噪声导致超标1-2dB(A)外,其余监测点位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落实:各施工现场设置垃圾桶和垃圾箱,生活垃圾定点存放统一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施工营区和现场修建厕所及化粪池,施工结束后进行清理和填埋。河道开挖等弃土综合利用,用于培堤或当地高标准农田建设或外运至其它项目综合利用,未设置专门的弃土区;临时堆放区定期洒水防止风吹扬尘,严格按设计控制堆放高度并建设挡栏等防止冲刷流失,施工结束后进行复耕。建筑物拆除产生的弃渣优先回用,剩余部分外运综合利用。施工机械车辆维修依托附近乡镇机修厂,施工现场不设维修点,施工机械保养外委,少量废弃含油抹布及劳保手套分类收集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施工结束后拆除临时设施,完成施工迹地清理,对厕所、水坑进行消毒处理。 生态保护措施落实:严格划定施工红线,优化施工时序,主体工程安排在枯水期,****泵站和穿堤涵闸在12月至次年2月施工,避开鸟类繁殖期(4-8月)和迁徙季(10月中下旬至11月、次年3-4月)。表土剥离、单独堆存,用于后期复绿、复垦。施工期间同步实施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区内植树种草,渠道两侧100m区域绿化与整治工程同步进行、边施工边绿化。施工结束后永久占地植被恢复措施已完成,临时占地已全部完成施工迹地清理,耕地复垦、草地复绿。湿地公园内不设取弃土场等大临工程,施工便道利用原有道路。施工期间未发现由施工造成动物伤亡或猎杀野生动物事件,未接到生态环境方面的投诉。 运营期,工程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管理区生活污水经既有化粪池收集后清掏,不新增管理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产生量;泵站内危废暂存间已建成,配套油桶、防渗漏托盘等暂存设施到位,目前暂未产生危险废物;泵站布置于河堤内一侧,与敏感目标存在较大地形高差,泵房安装隔声门窗、设置减振基座,****泵站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工程运行期不改变灌区提升改造前的调度运行方式,对野生动物生境和栖息基本无影响。沿线植被恢复良好,植物群落和农作物结构未发生变化,水土保持各项措施落实有效,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方案确定的目标值。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管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车辆通行,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明确风险防范和应急要求及措施,储备风险防范应急物资,****政府、水厂等相关单位应急预案的衔接和联动。 | 实际建设情况:编制了施工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了应急物资和应急器材;****政府及水厂等单位的衔接和联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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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隔声门窗、减震基座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1类区标准 | 项目泵站布置于河堤内一侧,与敏感目标存在较大的地形高差。泵站内合理布局,水泵设置独立设备房,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并设置减振基座,泵房安装隔声门窗处理。 | 满足 |
| 1 | 危险废物规范收集、暂存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路庙南站、港沟站、王寨站、武湾站、吴庄站、赵集站、中心沟站、黑土沟站管理泵房均设置了10平方的危废暂存间。 |
| 1 | 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复垦复绿、湿地恢复、增殖放流等措施。 | 项目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场地开展了复垦复绿及湿地恢复,已开展增殖放流。 |
| **县路庙南站,**县港沟站、**县王寨站、武湾站、吴庄站工作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乡镇公厕 等基础设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县路庙南站,**县港沟站、**县王寨站、武湾站、吴庄站设置化粪池,定期清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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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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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泵站(武湾站、王寨站)、穿堤涵闸(黑 土沟涵、宋台孜涵)在 12 月至次年 2 月时间段施工;优化施工布置,湿地公园、生态 保护红线范围内不设置除施工便道以外其他的施工临时设施;开展湿地植被修复,为鸟类和水生生物提供栖息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现场设置宣传牌。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严格划定施工红线,优化施工时序,主体工程安排在枯水期,****泵站和穿堤涵闸在12月至次年2月施工,避开鸟类繁殖期和迁徙季(。表土剥离、单独堆存,用于后期复绿、复垦。施工期间同步实施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区内植树种草,渠道两侧100m区域绿化与整治工程同步进行、边施工边绿化。施工结束后永久占地植被恢复措施已完成,临时占地已全部完成施工迹地清理,耕地复垦、草地复绿。湿地公园内不设取弃土场等大临工程,施工便道尽量利用原有道路。施工期间未发现由施工造成动物伤亡或猎杀野生动物事件,未接到生态环境方面的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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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管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车辆通行,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明确风险防范和应急要求及措施,储备风险防范应急物资,****政府、水厂等相关单位应急预案的衔接和联动。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编制了施工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了应急物资和应急器材;****政府及水厂等单位的衔接和联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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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