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名 称 | 关于**县苏木塔什乡****填埋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 成文日期 | 2026-06-30 22:11 | 发布日期 | 2026-07-01 20:03 |
| 文 号 | 克环评函〔2026〕46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 发文单位 | **** | 发布机构 | **** |
阿****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对〈**县苏木塔什乡****填埋场建设项目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申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县苏木塔什乡****填埋场建设项目位于**维吾尔自治区****县苏木塔什乡克孜宫拜孜村东北侧,距村委会2km处。项目建设性质为**。主体工程:****填埋场1座,总库容2.5万m3,处理规模为4.62t/d,服务年限10年。配套建设:防渗工程、公辅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永久占地面积12028m2,临时占地面积2000m2。
项目总投资3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4.5万元,占总投资的42.3%。
二、根据**智联****公司编制的《**县苏木塔什乡****填埋场建设项目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及********分局对《报告表》的预审意见(阿环预审〔2026〕9号)结论,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建设。
三、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施工期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施工期扬尘、噪声等达标排放;妥善处理施工废水、生活废水,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环境;施工土方尽可能回填处置,剩余弃土、生活垃****填埋场处理,不得随意堆放。工程占地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在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补偿和恢复。
(二)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做好封场及生态恢复工作,填埋场服务期满后,须严格按照《报告表》及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封场覆盖(包括排气层、防渗层、排水层、覆土层和植被层),并实施生态恢复,覆土优先利用施工期堆存的土方。封场后须继续运行维护渗滤液收集处理系统和填埋气体导排处理系统,并开展跟踪监测,直至填埋场稳定。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区域管理,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进行覆盖;施工过程中不设取土场;****填埋场的南侧区域,用于填埋覆土,堆土场采取密目网覆盖,并定期洒水。施工过程避免大风天气作业,施工现场要设置洒水降尘设施;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要冲洗干净底盘和车轮后方可上路行驶,严禁车辆带泥出场;运送土方、建筑垃圾的车辆须封闭或遮盖。运营期填埋区实行分区作业,垃圾摊铺、压实过程须洒水抑尘;作业面以外的堆体及每天作业结束后的作业面须及时覆土。填埋区、道路、覆土堆土场须定期洒水降尘,覆土堆土场还应采取编织物苫盖及防风抑尘网等措施。填埋区周围须设置防飞散网。填埋区须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渗滤液收集池及处理系统须全封闭,恶臭气体经收集后采用“生物除臭装置”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填埋气体须经导气石笼有效导排,并配套甲烷自动报警及火炬燃烧系统。厂界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须满足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填埋区上方甲烷气体含量须满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相关要求。项目以填埋库区边界为起点设置500m的卫生防护距离,在此范围内不得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四)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降尘,不外排。运营期须严格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收集后、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一并委托**县苏木塔什乡克孜宫拜孜村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垃圾渗滤液经导排系统收集至渗滤液收集池,经“水解酸化+A/O-外置式膜生化反应器(MBR)+NF+RO”工艺处理,尾水须同时满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表2直接排放限值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限值要求。处理后的清液在灌溉季全部回用于场区绿化,非灌溉季暂存于收集池,待次年灌溉季回用;浓缩液全部回灌于填埋区,均不得外排。须按规范设置5眼地下水监测井(G1~G5),制定并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控及跟踪监测计划,定期对地下水水质及防渗衬层完整性进行监测,严防地下水污染。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合理布局、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运营期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合理调度运输车辆,车辆进出场区应限速、禁鸣,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须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开挖土石方全部堆存于覆盖土堆土场,用于运营期覆土及封场覆土,无弃方。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渗滤液处理系统污泥(脱水后),均须运至本项目填埋区进行填埋处置。项目设备修理依托阿合****修理厂,场区内不产生废机油等危险废物。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制定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加强风险管理,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制度和措施,针对该项目可能产生的风险,建设方应严格执行《报告表》中各项风险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建设方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物资,并加强日常的环境应急演练,将风险的可能性和危害性降低到最低程度。污染物排放口(源)设立环保警示标志。
四、你单位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工程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分局要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至********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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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