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226202606250010401的澄清修改文件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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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标书代写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开标方式 标书代写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延期后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90
340,000元 人民币
17,790,741.09元 人民币
CQFWSZZDJ2026[JS]

重****殡仪馆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

答疑及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重****殡仪馆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答疑及补遗通知内容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一:我公司司业绩均为专业分包业绩,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工作由总包单位统一组织实施,我方分包分部工程随总包项目同步完成竣工验收。是否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可以提供专业分包业绩,但提供的业绩须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业绩要求。因招标限价调整,业绩要求已修改详见补遗内容。

问题二:纯幕墙施工合同是否满足本次招标要求

回复:纯幕墙施工合同不属于建筑装饰装修业绩。业绩须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业绩要求。因招标限价调整,业绩要求已修改详见补遗内容。

问题三:幕墙施工业绩是否满足本次招标文件的业绩要求

回复:同问题二回复。

问题四:专业分包业绩是否满足本次招标文件的业绩要求

回复:可以提供专业分包业绩,但提供的业绩须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业绩要求。因招标限价调整,业绩要求已修改详见补遗内容。

问题五:我公司业绩是分包业绩,已竣工验收合格,但是因为是专业分包业绩,只能****公司的竣工验收会议纪要并加盖了各方的公章,请问该会议纪要是否能作为业绩竣工验收资料

回复:提供的竣工验收会议纪要需同时满足:载明项目名称、分包施工范围、明确验收合格意见,并加盖五方责任主体及贵司公章,可作为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且分包业绩还须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业绩要求。因招标限价调整,业绩要求已修改详见补遗内容。

问题六:关于******公司****法院执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是否有效的咨询。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的要求:“纸质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银行、保险机构、****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公司开具保函未赔付被诉后,仍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赔付义务,目前相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具体案件信息如下:1.****法院,被执行人******公司【案号:(2026)渝0102执4220号】,2026年4月21日立案,执行标的300000元。2.****法院,被执行人******公司、******公司【案号:(2026)渝0154执2886号】,执行标的****972元。上述第一个案件仅仅30万元标的,从立案开始至今已经超过两个月之久。还有项目中因******公司拒绝履行赔付责任,相关业主方在招标文件补遗通知中直接将******公司****公司回避名单,拒绝******公司所出具的保函。由此可见******公司的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根本无能力是存在很大问题的。请问以******公司目前的被执行和不履行投标担保责任的情况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已明确不接受******公司出具的任何形式的投标保函。

问题七: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和工程质量要求对应的约定内容,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回复: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八:可以用自己做的材料购买协议、劳务协议、设备租赁协议作为低价说明证明材料吗

回复:可以提供,但该证明材料是****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

问题九: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请问需要在共同投标协议职责分工中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吗

回复:需要,且招标文件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中已明确联合体各方须承担连带责任。

问题十:投标函中的缺陷责任期可以填“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吗

回复: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十一:任一清单的综合单价低于警戒线,就要提供说明吗

回复:本项目发布的主要清单中综合单价低于对应异常警戒线的,才需提供说明。

问题十二:联合体投标,我公司与另一家施工单位在共同投标协议中约定都负责一部分施工任务,请问业绩是由牵头人提供还是牵头人和组成单位都需要提供呢

回复:联合体投标的,按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分工提供。由负责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提供。

问题十三:我公司业绩为epc业绩,我公司与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承接,竣工验收报告中****公司盖章,请问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吗

回复: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但业绩还须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业绩的要求。因招标限价调整,业绩要求已修改详见补遗内容。

问题十四: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单项最高限价中金额为零的,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可以为0吗

回复: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单项报价不得为零报价(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单项最高限价中金额为零的除外),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单项最高限价中金额为零,投标人可将对应工程量清单单项综合单价填报为零。

问题十五:请问招标人是否委派业主专家参与评标吗

回复: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委员会。

问题十六:我公司与另外一家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公司完成工程量的90%,另外一家施工企业完成10%,资格审查和商务部分中****公司提供,还是联合体所有单位都需要提供呢

回复:联合体投标的,按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分工提供。由负责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提供。

问题十七:我公司业绩为三个项目合并招标,三个项目合起来满足业绩要求,但分别签了三个合同和分别验收,****公司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回复:不满足,业绩要求已修改详见补遗内容。本项目业绩要求为投标人自 2023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属于单个独立合同,而三个项目即便合并招标,只要分别签订合同、分别完成验收,就属于三个独立的业绩,不能将三个合同的金额、规模合并计算起来满足招标要求。标书代写

问题十八: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交易场所运行服务机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日内,向除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并书面通知相关金融机构本项目准予提前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金融机构协商。保函原件上需要加盖正本吗

回复:保函原件上不需要加盖正本。

问题十九:财务报告可以只提供审计报告、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吗

回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问题二十:母子公司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吗

回复:可以,但须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款要求及招标文件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

问题二十一:业绩要求的竣工时间是指竣工验收时间吗

回复:业绩要求的竣工时间是“竣工验收合格时间”。

问题二十二:**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己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页面招标人名称需要填写吗

回复:未做要求,投标人自行考虑。

问题二十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三)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回复:已包含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无需提供除此之外的其他承诺。

问题二十四:有没有人行贿专家,有的话我们就不参加了。

回复:本项目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委员会,评标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并接受监督,任何影响评标公正性的行为都将导致投标被否决并承担法律责任,项目评标过程合法合规。

问题二十五: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全部施工任务,联合体组成成员单位负责项目管理和技术支持,该分工是否满足该项目的要求

回复:不满足,招标文件明确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问题二十六:本项目是异地评标吗

回复:本项目不是异地评标。

问题二十七: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递交吗

回复: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的人员,不需要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问题二十八:初装修施工业绩符合吗

回复:不符合。

问题二十九: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2家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负责完成施工内容,请问共同投标协议中可以约定2家施工单位完成施工工程量的百分比吗

回复:不用约定完成施工工程量的百分比,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部职责分工即可。

问题三十: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回复: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问题三十一:在职的已退休的注册人员,其社保局出具的养老证明已无法提供,该类人员是否可以用退休证、注册证及在本单位注册的证明文件替代

回复:不可以,人员养老保险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4.1 “特别说明”中关于养老保险证明的要求严格执行。拟派人员须提供满足期限要求的本单位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问题三十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根据共同投标协议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并提供。本项目规定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联合体协议中约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和牵头人各完成工程量的50%,请问项目经理安全考核B证是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还是牵头人和组成单位分别都需要提供一个项目经理,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B证

回复:本招标文件规定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B证仅需由牵头人提供的项目经理持有并提供即可,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无需另行提供项目经理及B证。但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均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问题三十三:现在除了没有警戒线和技术方案的低价项目评标专家不被围猎,哪个项目不围猎评标专家,请问招标人如何保证公平

回复: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问题三十四:建筑总承包包含装修施工业绩满足吗

回复:建筑总承包合同中含有装饰装修施工内容,且合同金额中装饰装修部分单独列明、不低于1500万元的,可认定为有效业绩,但提供的业绩须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业绩要求,如合同中无法区分装饰装修部分具体金额,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问题三十五: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回复:除**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以修改的格式外(如投标函等),均以加盖公章的PDF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问题三十六:专业分包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回复:可以提供专业分包业绩,但提供的业绩须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业绩要求。因招标限价调整,业绩要求已修改详见补遗内容。

问题三十七:共同投标协议中可以约定联合体各成员完成工程量的百分比吗

回复:不用约定完成施工工程量的百分比,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部职责分工即可。

问题三十八:抬高业绩缩小竞争、涉嫌围标串标、定向发包,属于营商环境整治重点查处问题

回复:本项目业绩要求符合《**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6年版》中的业绩设置要求,并未抬高业绩要求。因招标限价调整,业绩要求已修改详见补遗内容。

问题三十九:财政部 ****国资委 ****总局2023年9月14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将其承办《中华人民**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统一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需要赋码和提供深度查询截图吗

回复:不需要,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满足招标文件财务要求即可。

问题四十:建筑幕墙施工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回复:建筑幕墙施工业绩不属于建筑装饰装修业绩。业绩须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业绩要求,业绩要求已修改详见补遗内容。

问题四十一:**区有几个单位业绩是符合的,这样设置业绩是不是把税收给到外地企业去了 **建筑企业都要死不活了

回复:本项目业绩要求符合《**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6年版》中的业绩设置要求。

问题四十二:请问这个项目又是谁定制的

回复: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问题四十三:1.项目主体是室内精装修 + 少量幕墙(仅 482.68㎡玻璃幕墙),幕墙工程量占比极低,却强制搭配幕墙二级资质; 仅做精装、无幕墙资质的一级装饰企业直接丧失投标资格,属于附加无关资质门槛。

回复: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并非强制要求同时具备两项资质。因招标限价调整,资质要求已修改详见补遗内容。

问题四十四:**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要求:新设企业、无同类中小企业应设置技术方案、项目团队替代评审;本项目一刀切无业绩直接废标,歧视成立时间短的企业。

回复:本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符合**市现行施工招标范本规定,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问题四十五:未限定同类业态,却用极高金额变相筛选大型企业文件仅写 “建筑装饰装修业绩”,未限定殡葬 / 医院同类,但 2000 万金额门槛天然过滤中小装饰企业,违反优化营商环境、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

回复:本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符合**市现行施工招标范本规定,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因招标限价调整,业绩要求已修改详见补遗内容。

问题四十六:评标方法与业绩设置完全冲突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该评标方式适用通用标准化、无特殊复杂工艺工程(渝发改规范〔2025〕9 号)。 殡仪馆装饰仅普通公装 + 少量幕墙,无特殊专业工艺,完全不需要设置近全额大额业绩作为否决门槛; 最低评标价法核心是比价,用超高业绩做资格门槛,违背该评标方法立法初衷,属于程序错配。

回复:本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符合**市现行施工招标范本规定,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因招标限价调整,业绩要求已修改详见补遗内容。

问题四十七:项目概况:控制价 2100 万元,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核心违法点集中在业绩门槛、资质搭配二大类,全部违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市招标投标条例》及**工程招标监管负面清单。

回复:本项目资质要求和业绩要求设置均符合**市现行施工招标范本规定,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因招标限价调整,业绩要求已修改详见补遗内容。

问题四十八:1. 规模严重超标,属于排斥潜在投标人 项目限价 2100 万,资格业绩要求 2000 万,占比≈95.2%。 **全市工程招标监管通用尺度:资格业绩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控制价 2/3(66.7%),本项目合规上限仅 1400 万,2000 万远超合理阈值。 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项,设定与项目特点、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格条件,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回复:本项目业绩要求符合《**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6年版》中的业绩设置要求,且设定的资格条件与项目特点、实际需要相适应。因招标限价调整,业绩要求已修改详见补遗内容。

问题四十九:瓷砖有品牌要求吗

回复:瓷砖没有品牌要求。

问题五十:2100万的控制价 要求2000万的施工业绩 业绩要求的合理性 存在排他行为

回复:本项目业绩要求符合《**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6年版》中的业绩设置要求,业绩要求不存在排他行为。因招标限价调整,业绩要求已修改详见补遗内容。

问题五十一:我公司提供的业绩为专业分包业绩,可以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吗

回复:可以提供专业分包业绩,但提供的业绩须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业绩要求。

二、补遗部分: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①、②资质条件之一:①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修改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①、②资质条件之一:

①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3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 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施工业绩。标书代写

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联合体投标的,按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分工提供。”

修改为:“投标人自 2023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施工业绩。标书代写

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联合体投标的,按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分工提供。”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中“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2、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资质的单位。”

修改为:“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2、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资质的单位;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为: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全部装饰装修工程,成员单位负责本项目全部玻璃幕墙工程。”

(四)本项目招标将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0741.09元(大写:壹仟柒佰柒拾玖万零柒佰肆拾壹元零玖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480998.14元(大写:肆拾捌万零玖佰玖拾捌元壹角肆分)。

(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2投标报价17其他说明增加一条“(10)本项目总承包服务费由投标人综合考虑纳入投标总报价,中标后招标人不单独计量与支付。”

(六)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主要清单以本次发布为准,详见本通知附件。

(七)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4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肆拾 万元整(人民币)。”修改为:“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叁拾肆 万元整(人民币)。”

(八)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4.2 竣工结算审核中“③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服务费包干使用,结算时不作调整。”修改为:“③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服务费不单独计取,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并计入签约合同价格中。”

(九)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 7 月29 日9时30分。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递交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标书代写

注:已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主要清单与本次通知不一致的内容,以本通知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无论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7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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