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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第三工业区3号厂房;第三工业区锦花大厦 |
| 起始日期 | 2026年07月15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6年07月21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省**市宝****社区第三工业区 |
| 面积/数量 | 1、第三工业区锦花大厦二楼(铁皮棚):738.38平方米 2、第三工业区锦花大厦一楼:816.17平方米 3、第三工业区3号厂房:1354.63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 资产性质 | 厂房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是 |
招租信息
|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不允许。 | 出租期 | 4年 |
| 响应有效期 | 120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1个月 |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1、第三工业区锦花大厦二楼(铁皮棚):18元/平方米/月; 2、第三工业区锦花大厦一楼:27元/平方米/月; 3、第三工业区3号厂房:25元/平方米/月; |
| 租金的递增 | 月租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每两年递增3%。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允许,但不允许对房屋主体架构进行改变。 | 资产用途限定 | 厂房(工业) |
| 履约条件 | 1、无违反诚实信用等不良记录,****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如有以上情形经查实招租人有拒绝其续租的权利。 2、承租方需承诺不得从事:①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行业;②污染、噪音等不符环境保护要求的行业;③消防、环境卫生等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行业;④三无、高危、粉尘、易燃易爆、环境污染、制衣、电池、电镀等对环境安全有影响的行业。⑤必须是用于自己生产经营使用,杜绝分租或转租。 3、承租方须承诺一旦承租本物业后不得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继续承租后有以上行为,招租人可马上没收其租赁保证金,并解除租赁合同。 4、承租方承诺无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情况(如欠租、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等)。 5、承租方须承诺未经招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在6个月内不得进行股权变更或经营范围变更,如违反上述情况,招租人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6、承租方必须在每月10日前缴纳当月租金; 7、无消防相关资质验证,按现状出租; 8、租户承租期间,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 9、中选后按规定签订合同,物业具体出租起止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10、退租时应将租赁物业恢复原状; 1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招租人有权利解除或者变更本合同,且不赔偿承租人损失:政府征收、征用、收回、拆除租赁房屋的;城市更新、产业升级、重大项目落地、重**全隐患整治等原因致使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 12、承租方承诺无违反诚实信用等不良记录,****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如有以上情形经查实招租人有拒绝其承租的权利; 13、在租赁过程中如发现房屋主体结构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招租人,提请招租人进行隐患整治,承租人应无条件配合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自行承担整治期间内的经济损失,并不得擅自进行房屋结构安全排查、检测和整治等行为,如承租人在招租人未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作出以上行为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承担;对于屡次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和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的,招租人可提前终止租赁合同,且不赔偿承租人损失。 14.如遇政府征收、城市更新、利益统筹、重大项目落地对租赁房屋进行综合整治提升或房屋整体升级改造(包含招租人自身原因需要升级改造、拆除重建等)、道路改造、租赁房屋楼梯公共维修等情况需要收回租赁房屋,招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承租方无权向招租人提出任何赔偿要求,租赁房屋、土地有关赔偿归招租人所有,与承租人无关;如因政府(或第三方)对租赁房屋给予装修专项补偿的,如该装修是由承租人向招租人书面申请后经招租人书面同意,是由承租人自行装修的,该装修专项补偿款归承租人所有,****政府(或第三方)提出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承租人应知悉情况后做好搬迁准备,主动了解情况,按政府、开发商或招租人规定的期限办理。如政府、开发商或招租人没有限期拆迁、要求办理,承租人仍可继续使用租赁房屋期间,招租人有权继续按合同规定收取租金等费用至承租人办理现场退租之日止。如因承租人影响项目开展,承租人负责赔偿给招租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15.3号厂房位于**市**区石岩街道第三工业区,高3层,面积1354.63㎡,合同期限至2026年8月15日。厂房无电梯,有6个消防栓,正常供水供电,厂房楼板承重载量200KG/㎡,没有主体消防,按现状出租; 16.锦花大厦位于**市**区石岩街道第三工业区,高2层,面积1554.55㎡,合同期限至2026年8月31日。厂房无电梯,有2个消防栓,正常供水供电,厂房楼板承重载量200KG/㎡,没有主体消防,按现状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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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补充说明 | 1、3号厂房,高3层,面积共计1354.63(**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锦花大厦,高2层,1楼816.17㎡,2楼738.38㎡,面积共计1554.55㎡(**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 2、原合同租赁期限到期日:其中3号厂房合同2026年8月15日到期,锦花大厦合同2026年8月31日到期。 3、优先承租权人名称:**市奥****公司。 4、是否允许联合承租:否。 5、报价增幅为招租底价0.5元(人民币)的整数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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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租赁保证金:按2个最高月租金收取;水电保证金:50000元。 | 水费 | 水电费按每月使用量实际计算; |
| 电费 | 水电费按每月使用量实际计算; | ||
交易方式
| 交易方式 |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公开招租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经出租方领导班子审定后,可采取直接出租或终止公开招租行为,重新招租。物业最终成交价不得低于物业招租底价。若无人报名竞价,经出租方领导班子审批后,可重新按原方式组织公开招租。该招租程序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由出租方决定招租程序,程序有以下两种方式:1、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信息公告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具体公告期限以出租方要求为准),未征集到则继续**公示期直到征集到意向方。2、直接终止公开招租行为,重新进行公开招租。该招租程序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竞价人须为合法经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告或查询截图和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竞价人须承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经营、信誉优良,近三年没有不良经营记录,无安全责任事故,如发现竞价人存在违反诚实经营不良记录、出现安全责****政府相关部门处罚的,招租人有拒绝其竞价的权利。(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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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1)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或截图并加盖公章; (3)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4)资格条件2条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核原件); (6)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核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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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 2026年07月21日 18时00分00秒 | ||
交易保证金
| 金额 | 43,000元 |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com/ggzy/center/#/login)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2026年07月21日 18时00分00秒 | ||
交易机构信息
| 名称 | **** | 地址 | **市**区**街道**东路40号 |
| 联系人 | 龙经理;曾经理 | 联系方式 | 0755-****9844;0755-****8313 |
| 邮箱 | ****@szexgrp.com | ||
出租方信息
| 名称 | **** | ||
| 地址 | **市宝****社区第三工业区11号厂房一层、二层、三层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1.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参照《**区属国企物业招商招租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深宝国资[2025]42号)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交易机构仅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 2.出租方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出租方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交易机构无关。 3.若因搬迁、检测等因素未按招租规定的时间期限交付的,不属于招租人违约,以实际交付时间计租。 4.交易机构按照约定提供交易服务,但因出租方与承租方未按照最终确定的条件及时签订书面合同,或者非交易机构原因导致本次交易终止的,交易机构有权不予退还交易服务费,或要求出租方承担交易机构已提供服务的合理费用。经出租方书面确认,承租方出现要被没收交易保证金的情形时,若交易机构尚未收取交易服务费的,可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已收取交易服务费的,没收的交易保证金由出租方按相关规则处置。 5.交易服务费按以下标准收取:《****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 号)。具体收费标准为:按首年月租金*50%或租赁期内总租金1%(孰低原则)收取。 6.意向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交易机构有权对保证金进行处置,包括取消中标(成交)人资格,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机构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按照出租方要求处置剩余保证金。给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中标(成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一)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二)在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情形的; (三)在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四)经相****委员会认定响应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五)经相****委员会认定响应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交易文件约定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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