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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我单位对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及调试日期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油厂油气管道隐患治理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务古线K9+160处至K13+660处管道进行迁改,**管道长度4.74km,管径为D133mm,****公路段,定向钻穿越长度为1.24km。旧管道无害化处置4500m,其中开挖拆除100m,注浆封堵4400m。项目于2025年9月26****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廊环函[2025]169号)。现项目已建设完成,现进入调试。
竣工日期:临时占地区域已于2026年07月14日完成生态恢复。
调试的起止日期:2026年07月14日至2026年8月30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