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424******社区)****社区)段大修工程二标段施工答疑书和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答疑部分
1、招标文件要求严格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固化清单是否为系统下载清单,投标报价文件是否需要提供单价分析表。
回复:工程量清单即为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需要提供单价分析表。
2、类似业绩要求一级公路或以上公路工程养护施工业绩(大修、大中修),我单位的**一级公路业绩是否满足文件要求。
回复:本项目为一级公路的大修工程,故业绩为相应的一级公路或以上公路工程养护施工业绩(大修、大中修),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
3、招标文件P115和P211有两个合同专用条款,请问采用哪一个同时P13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P212“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采用哪一个
回复:本项目合同以P137-P252公路养护合同范本为准,“合同专用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以公路养护合同范本里对应的数据为准。
4、S424******社区)****社区)段大修工程二标段施工本标段工程量清单613-26至613-32项在700章清单内,请问是否应调至600章清单内
回复:需要将二标段本标段工程量清单613-26至613-32项调至600章清单内,详见补遗部分。
5、招标文件第12页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关系中第(1)被同一法人间接或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该条款属于“不合理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首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仅强制禁止两类主体同投: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法律定义控股:持股≥50%,或不足50%但能实质控制股东会决策)。 根据**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负面行为”清单(第五批)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和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标段)的投标”,****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招标文件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要求冲突。 其次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交通部公平竞争指引: 招标人设置的资格限制必须和防范串标、项目履约风险直接匹配,不得随意扩**联限制范围 。30%持股无任何法律定义为“利害关系、串通风险”;两家公司股权独立、财务独立、经营独立,仅少量交叉参股,完全可独立报价、公平竞争;一刀切30%持股禁止投标,无区分是否实际控制,直接压缩市场竞争主体,构成差别、歧视待遇。 诉求:修改招标文件,删除“相互持股30%不得同时投标”条款,仅保留法定禁止情形(同一负责人、控股、管理关系)。
回复:已修改,详见补遗。
二、补遗部分
1、本项目由****交通运输局)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4.1项和7.4.2项约定定标。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项全部内容修改为以下:
“1.第(3)目补充: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第(4)目补充:
控股关系,是指其****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1)项内容修改为:“投标人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股权(出资额)比例:****公司,投****公司股份总数 50 %以上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股权比例。”,本表其余项内容不变。标书代写
4、现重新上传S424******社区)****社区)段大修工程二标段施工变更后的“工程量清单”PDF格式和Excel格式。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三、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0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