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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关于贯彻水利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知的实施意见》(皖水保函〔2018〕569号),2026年5月,建设单位在**县主持召开了“**县三渠沟防洪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包括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监测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代表,验收组以建设单位为组长。
验收组认为:工程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了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准予通过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的专项验收。现将有关水土保持设施验资料向社会公开。
具体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资料见附件。
附件:
1、**县三渠沟防洪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县三渠沟防洪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县三渠沟防洪治理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公示期: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6月15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及理由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联系建设单位反馈相关意见。
联系人及电话:王凯/135****5563
特此公示。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公司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