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我局拟开展2026年预算绩效管理咨询服务项目,按照相关规定,拟向社会公开比选确定项目承办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22〕8号)有关要求,****政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决策部署,提高部门财务人员、资金专员预算绩效业务水平,加强对部门预算资金绩效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高质量管理。拟采用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2026年预算绩效管理咨询服务项目。该项目资金预算24万元,****商务局2026年度部门预算。
二、项目名称
2026年预算绩效管理咨询服务项目
三、采购需求
(一) 技术要求(功能和质量要求):
1.绩效目标审核。对部门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进行跟踪审核,从三级指标值设置、绩效目标值填报、权重分配等方面进行审核。
2.重点绩效评价问题整改复评。****财政局对我局进行重点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专业修改意见。
3.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对纳入绩效监控范围的项目进行指导,审核发出预警的特定目标类项目说明。
4.重点项目事中绩效评价。就部门国家级重点项目提供事中绩效评价服务并出具书面报告,包括但****商贸流通体系试点项目、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中心城市试点项目。
5.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开展一场对商务部门整体财务、业务人员的预算绩效业务管理培训,包括市本级及23个区(市)县,提升整体财务素养。
6.预算绩效综合管理。****门市级资金、省级资金和中央资金支持的项目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综合管理服务,并形成部门绩效管理的意见建议(不少于5条)。
(二)成果要求
1.协助开展国家级试点项目重点过程跟踪监控工作,并形成绩效监测报告(或评价报告)。
2.****门市级资金、省级资金和中央资金支持的项目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综合管理服务,并根据要求形成对应工作成果材料,提出不少于5条工作建议。
上述各项服务成果的提交形式为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pdf格式以及可编辑的word文档。
(三)人员配置要求
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配备不少于8人的专业服务团队,其中需设置1名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对接。
四、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6日止。
2.付款方式:项目合同签订且采购人收到成交人出具的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成交人费用总金额的70%;项目全部内容结束,成交人按约履行完毕所有义务并经采购人履约验收合格,且成交人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成交人费用总金额的30%。
采购人每次付款前,成交人均应按照要求向采购人开具相应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若成交人延迟开票或开票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顺延支付时限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3.报价要求: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且报价为含税费用,除此以外,采购人不另行支付供应商其他任何费用。
4.验收要求: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相关要求、采购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及承诺和采购合同进行验收。标书代写
5.违约责任
(1)双方必须遵守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成交人工作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成交人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如成交人提供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或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整改。如成交人拒绝整改或经整改【2】次仍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人退还已支付但尚未执行的费用、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同时成交人应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4)如成交人未在合同约定或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约定服务内容,每逾期一日,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超过【60】日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有权要求成交人退还已收取的费用并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5)如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向成交人支付服务费,每逾期1日,应支付该阶段应付未付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本项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应付未付费用的【10】%。
(6)采购合同所称采购人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履行采购程序所产生的费用、采购人直接经济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向第三人支付的赔偿费用、因主张权利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等等。
6.争议解决
(1)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均有权向采购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五、经费预算及来源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4万元人民币,来源为****2026年部门专项资金,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六、比选方式
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按要求向****提交比选材料。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见附件1),****小组成员根据参选单位情况及其提交比选材料进行无记名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单位确定为项目承办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其签订项目合同。
七、资质要求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可提供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参选所需材料
参选单位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一)企业或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承诺函);
(六)根据采购内容、综合评分明细表制定的服务方案等比选资料(格式自拟)。
九、比选时间、地点
定于2026年7月21日(星期二)上午10:00,在市商务局701会议室(高新区蜀锦路68号市政府第四办公区C栋7楼701会议室)进行比选。请参与比选的单位在比选开始前30分钟将比选材料密封并加盖公章后带至比选现场,迟到作废。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晏 联系电话:****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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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