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全市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机制,根据《****委员会关于开展2026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专项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教高函〔2026〕43号)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西校〔2019〕95 号)工作要求,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专项研究项目(以下简称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层次及申报名额
本次专项项目为“综合改革”专项,分为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申报对象为承担**市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任务的高校。学校共承担“探索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同向同行新机制”“探索‘四新’领域战略急需人才培养新机制”“探索拔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新机制”三个指定领域的综合改革试点任务。根据市教委要求,每个试点任务领域限申报2项,学校共计6个“综合改革”专项项目推荐指标,申报人须在上述三个领域内自主设定选题申报。选题名称表述应突出问题导向,体现科学性与严谨性,名称简明规范,符合项目定位,一般不设副标题。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综合改革”专项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主持人****学校在职人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学术学风,恪守学术道德,坚持学术诚信。
2.项目主持人须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研究视野开阔,在申报选题相关领域具有综合研究能力,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项目组成员应包含具有丰富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经验、较强教学能力、扎实理论和文字功底的相关人员。鼓励组建跨学科、跨领域、跨行业、跨部门的项目团队,同题共答。
4.项目主持人限1人,同一年度申报项目限1项,主要研究人员(含主持人)限9人。
(二)项目管理
“综合改革”专项项目研究周期1年,实行开题论证、中期报告、结题验收和定期调度制度。研究成果呈现形式为研究报告,同时可提交相关学术专著和研究论文等成果。课题结题须提交8000字以上研究报告。
三、申报遴选程序
****学院推荐
各单位统一组织项目申报与推荐工作。推荐名单须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每单位限推荐1项。
****学校遴选立项
学校根据各单位推荐,择优遴选产生“综合改革”专项项目推荐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项目推荐
各单位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确定专人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教改项目工作,做好组织申报、项目推荐、材料报送等相关工作,对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成员参与分工情况和必备的条件等进行把关,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二)规范项目申报材料
1.各单位请于2026年7月20日17:00前将签字盖章后的《项目汇总表》和《立项申报书》纸质材料(1份)送至本科生院教学研究与专业建设科,同时,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学院名称+综合改革专项”方式命名发送至邮箱****@163.com。
2.申报材料由单位组织统一提交,不受理个人申报。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本科生院教学研究与专业建设科联系。
联系人:崔雨婷 邓怡迷 联系方式:钉钉/023-****2390
联系地址:文俊楼(南区行政楼)207办公室
本科生院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