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刘村刘彝、刘六符事迹展示馆修缮布展工程 (项目名称) 二刘村刘彝、刘六符事迹展示馆修缮布展工程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二刘村刘彝、刘六符事迹展示馆修缮布展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及村集体自筹,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潭头镇二刘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66元(其中暂列金额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K值为10%,发包价为****249.4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古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在二刘村刘氏大宗祠东侧重建一层,砖木结构、木瓦屋面,前后二间的仿古**,建筑面积140平方,穿斗式屋架,风火围墙、室内布展、水电安装等项目等,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6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文物保护工程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古建筑范围)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协会颁发的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15日09:00:00至2026年7月29日18:00:00,通过**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com/)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省国资采购平台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标书代写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银行转账的形式,****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银行保函形式;或③****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或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或⑤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标书代写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7月30日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com)、**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com/)。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邮编:350100
电子邮箱:/
电话:159****7899,传真:/
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街道信平路10号1号楼二层内 ,邮编:350003
电子邮箱: /
电话:166****5469,传真:/
项目负责人:吴伟
联系人:吴伟、葛利清、周燕
****中心名称:**省国资采购平台;
网址:https://ygcg.fjcq jy.com/;
联系电话:****7051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省福****人民政府
监督电话:0591-****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