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采购项目,项目单位为****,该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参加竞争性磋商招标活动。请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6年7月25日15:00(**时间)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基础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预算金额:720000.00元
最高限价:720000.00元
采购需求:共计大型玩具41套,具体工程量以清单为准
工程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注****公司****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至****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标书代写
5.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
6.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公告发出后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图或信用报告),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省外企业可不提供“信用**”截图);
备注:****财政局《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嘉财采字〔2024〕11号)规定,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选择承诺制的方式代替资格材料。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以书面形式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可不再提交上述第(2)-(5)项证明材料;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了符合规定的上述第(2)-(5)项证明材料,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视为无效投标(响应)。****政府采购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将报告财政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审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响应资格,且不允许供应商在开标后进行修改、补充。标书代写
注: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主动登录****公众号,以便及时了解相关采购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每天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5:00分至18: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络获取
方式:供应商应须将公告“第二条、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所述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qq.com),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邮件正文内容须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资料经审查合格后发送磋商文件至供应商邮箱。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25日15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录播教室标书代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众号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地址:****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937-****658
代理机构:****
地址:**市**南路3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153****4560
八、受理质疑的联系单位及电话:
名称:****
地址:****
电话:0937-****658
名称:****
地址:**市**南路3号
电话:153****4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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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