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根据自身需求,现对以下项目进行比选,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该项比选工作。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心智成长空间增设学生作品展示区项目
项目地点:****校内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相关资质;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交承诺函);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交承诺函);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团队、**以及相关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交承诺函);
(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可提交承诺函);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此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或自然人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
(1)请拟投标人携带报名资料于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7月17日9:00-17:00到****进行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供应商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次比选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公告。加急标书代写
(2)拟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U盘并以下资料:现场报名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除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外,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3)比选资料一份。比选资料须装档密封,贴上密封条并在四周粘缝外盖上对应的公章。比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鲜章)、报价及参数详表(盖鲜章)、项目服务承诺函(盖鲜章)。
(4)报价要求:报价应该是完全响应项目需求的报价,应是完成比选文件要求的全部服务的最终报价,包括各种税费、人员工资、项目实施、项目运营及与项目相关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5)拒绝围标串标行为,若经发现,有权取消中标资格,签订的相关合同或协议立即中止并做无效处理,并保****公司责任人的权利。
(6)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公告和比价比选办法的要求准备报名材料,采购方不另行通知和解释。投标人无论是否中选,参与比选的所有费用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四、付款方式
项目进行最终验收,验收合格后,经三方审计,甲方在收到乙方质量保证金后,按审定金额支付50%项目款项给乙方,余下50%项目款于2027年支付。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时间为1年,期满且乙方无任何违约情形后甲方无自息返还质保金到乙方原账户。
五、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20日上午12:0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不予受理。(禁止以邮寄方式提交)加急标书代写
六、采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8-****8377
地 址:**市**区**杨柳西**段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