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公司1户4笔不良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2026年6月20日,债权总额为19,036,369.22元,其中债权本金合计为14,300,000.00元,利息(含罚息)合计为4,736,369.22元。债务人位于**地区。该债权资产的交易对象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其他组织,但国家公务员、****公司****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包。
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7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联系。
联系人:魏经理
联系电话:0311-****1135
电子邮件:****@hebamc.com
公司地址:**省**市**区西三庄街86号互联网大厦C座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311-****1217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hebamc.com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受让人成交确认前需签订相关承诺书。
****
2026年7月15日
附件: 资产基本信息表
| 序号 |
债务人 |
资产 |
所在地 |
币种 |
标的金额(元) |
担保情况 |
||
| 本金余额 |
利息余额 |
债权总额 |
||||||
| 1 |
******公司 |
债权 |
**市 |
人民币 |
8,750,000.00 |
2,653,850.71 |
11,403,850.71 |
抵押担保:******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房产(土地位于**区商业大街以北,西外环路以西,土地证号:南国用(2008)第****1462号,面积:23333.4平方米;抵押房产位于商业大街北侧,西外环路以西,房产证号:南房权证南**字第****3005号提供抵押担保; |
| 5,550,000.00 |
1,728,427.25 |
7,278,427.25 |
抵押担保:******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抵****广场西路西侧,不动产权证号:冀(2016)南**不动产权第****002号,土地面积:16461平方米)、******公司名下44台机器设备、范英超名下房产(房产位于**市信都区公园东街永辉巴黎25#楼2-202,1层小房29的房产,房屋产权证号:邢房权证**字第202798号,面积121.32平方米)提供抵押担保; |
|||||
| 0.00 |
246,648.26 |
246,648.26 |
抵押担保:******公司名下房产、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抵押土地位于**区商业大街以北,西外环路以西,土地证号:南国用(2008)第****1462号,面积:23333.4平方米;抵押房产位于商业大街北侧,西外环路以西,房产证号:南房权证南**字第****3005号,面积:2315.96平方米)提供抵押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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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 |
107,443.00 |
107,443.00 |
抵押担保:******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抵****广场西路西侧,不动产权证号:冀(2016)南**不动产权第****002号,土地面积:16461平方米)、******公司名下44台机器设备、范英超名下房产(房产位于**市信都区公园东街永辉巴黎25#楼2-202,1层小房29的房产,房屋产权证号:邢房权证**字第202798号,面积121.32平方米)提供抵押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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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14,300,000.00 |
4,736,369.22 |
19,036,36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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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债权基准日的债权本金及利息(含利息、罚息、应加倍支付的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债权的本金、利息、复利和罚息金额,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重组收益、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抵(质)押物,担保人等信息与实际不符的,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为准。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