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中科鑫宝宁****公司1户不良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2026年6月20日,债权总额为172,569,409.83元,其中债权本金71,535,184.90元,利息(含罚息)101,034,224.93元。该债权资产的交易对象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其他组织,但国家公务员、****公司****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包。
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7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联系。
联系人:魏经理
联系电话:0311-****1135
电子邮件:****@hebamc.com
公司地址:**省**市**区西三庄街86号互联网大厦C座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311-****1217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hebamc.com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受让人成交确认前需签订相关承诺书。
****
2026年7月15日
附件: 资产基本信息表
|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资产种类 |
所在地 |
币种 |
标的金额(元) |
担保情况 |
|||
| 本金余额 |
利息余额 |
其他从权利 |
债权总额 |
||||||
| 1 |
中科鑫宝宁****公司 |
债权 |
**市 |
人民币 |
71,535,184.90 |
101,034,224.93 |
- |
172,569,409.83 |
抵押担保:无; 保证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原****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市峰峰鑫****公司、魏浩、喻丹、魏宝生、韩彭霞、魏帅提供保证担保。 |
| 合计 |
71,535,184.90 |
101,034,224.93 |
- |
172,569,409.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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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债权基准日的债权本金及利息(含利息、罚息、应加倍支付的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债权的本金、利息、复利和罚息金额,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重组收益、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抵(质)押物,担保人等信息与实际不符的,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为准。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