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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907148Q | 建设单位法人:韩宗元 |
| 江威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陈户镇 |
| ****油厂**油区2023年滚动开发产能建设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7-陆地石油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711-B0711-陆地石油开采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县和滨****开发区境内 |
| 经度:118.****9394 纬度: 37.****5995 | ****机关:****服务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2-29 |
| 滨审批四〔2023〕****0007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09-0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1680 |
| 1331.4 | 运营单位名称:**** |
| ****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502MA3T009M6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502MA3T009M6 | 竣工时间:2026-04-17 |
| 2026-04-18 | 调试结束时间:2026-10-18 |
| 2026-06-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油田网站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油水井及配套设施: 部署293口井(包括263口新钻井和30口侧钻井),其中241口油井(包含212口新钻井和29口侧钻井)、52口注水井(包含51口新钻井和1口侧钻井),钻井总进尺977005m,分布于107个井场,均采用水驱开发方式。**241台抽油机及井口装置。**52套注水井口装置。本项目建成投产后,最大产油量为35.7×104t/a,最大产液量51.8×104t/a,注水量为72.9×104t/a。 (2)集输工程 ①集输加热设备 建93台井口加热设备(包括14台22kW空气源热泵、77台33kW空气源热泵、2台80kW防爆电磁加热器)。**50台40m3多功能罐。 ②集油管线 **集油管线31.96km(包括1600mφ76×4无缝钢管、20150mφ76×5无缝钢管、960mφ89×5无缝钢管、350mΦ89×6无缝钢管、450mDN80柔性复合管、3950mΦ114×5无缝钢管、2000mΦ114×6无缝钢管、2500mφ159×6无缝钢管)。 ③集中拉油点 依托现有1号计量站场地扩建为集中拉油点,主要设备包括3台40m3多功能罐,配套3台50kW低氮燃烧器,1台22kW空气源热泵和2台33kW空气源热泵,1台Φ600×H3300油气分离器,1台Φ400×H=1570天然气分水器。 (3)注水工程 **3座撬装式配水间,注水管线35.17km,包括注水支线13900m、和单井注水管线21270m。 | 实际建设情况:共部署了51口油井、15口注水井,其中新钻油井20口、侧钻油井31口、新钻注水井12口、侧钻注水井3口,分布于41座老井场和1座**井场内。**了φ76×4mm单井集油管线共6.015km、φ76×7mm单井注水管线共1.430km、水套加热炉6台(均配备低氮燃烧器)、水套加热炉配套**了φ27×4mm天然气管线120m、空气热源泵4台、混输泵2台、掺水泵1台、40m3水罐1座、梁9-斜31撬装配水间1座、油气分离器1座,并配套建设了供配电、自控、通信等工程。本工程建成后产油量为5.4759×104t/a,产液量为10.064×104t/a,注水量为56.94×104t/a。 |
| 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建设内容较环评阶段发生变化是: 1)油水井井型、位置变化:1口注水井变更为油井、1口油井变更为注水井、58口油水井位置发生了偏移,但均位于环评井位评价范围内,未导致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目标数量增加。 2)管线型号变动:4415m集油管线管径由φ76×5mm变更为φ76×4mm,总体长度未增加。630m注水管线管径由Φ68×10mm变更为φ76×9mm,长度未增加。 3)原油集输方式变化:由拉油改为管输,集中拉油点未建设,22台多功能罐未建设,新增6台水套加热炉(均配备低氮燃烧器)。减少16台空气热源泵,新增1座水罐、1台混输泵、2台掺水泵、120m天然气管线。 4)废水处置方式变化:钻井废水处理单位发生变化;清管试压****中心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变更为用于洒水降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采油、油气集输、注水、油气水处理等 | 实际建设情况:采油、油气集输、注水、油气水处理等 |
| 未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大气污染防治。按照《**省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等文件要求,做好扬尘和废气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在施工过程中采取严格的防治措施,对环境保护目标影响降至最低。 (二)水污染防治。项目应按照“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配套相应的废水收集及处理设施。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钻井废水、作业废水、酸化废液、清管试压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钻井废水、作业废水、酸化废液、清管试压废水全部进入施工现场污水罐,通过罐车拉运至****处理站预处理,再经纯梁首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油田采出水经纯梁首站采出水处理系统、樊128集中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注水开发,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周边站场、计量站环保厕所。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 (四)噪声污染防治。落实噪声源治理措施,有效降低噪声强度。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项目投产后,加强厂界及主要噪声设备的监测管理工作,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固体废物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做到妥善处置。拟建工程固废需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处置。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外运应落实好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1)经调查,本期工程施工期按照现行《**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政府令第311号修订)严格控制了扬尘污染,采取了控制施工作业面积、洒水降尘、遮盖土堆和建筑材料、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大风天停止作业、合理设计车辆运输路线等措施,施工扬尘未对项目周围环境空气造成不利影响; (2)加热炉配套建设了低氮燃烧器,废气经8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 (3)油井采出液采用了密闭管道输送方式,井口已加装油套连通套管气回收装置,经监测井场厂界非甲烷总烃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中VOCs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厂界标准值; 各项措施均符合《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相关标准要求。本期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包括钻井废水、施工作业废液、酸化废液、清管试压废水和生活污水。 经调查,本期工程钻井废水随钻井固废一同委托****、******公司、******公司、天正****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清管试压废水收集沉降后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至周边站场已有环保厕所内,定期拉运,无外排。施工期间的所有废水均已得到了有效处理,未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和地下水造成不利影响。 本期工程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有井下作业废液、采油污水(采出水)。验收调查期间未开展井下作业,后期井下作业废液经收集后由罐车拉运至****处理站预处理,****中心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无外排;采油污水(采****中心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油田注水开发,无外排。 验收调查期间,本期工程的建设与运行未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根据“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了分区防渗措施。施工单位加强了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了防渗设施牢**全。项目钻井期使用了无毒无害水基泥浆、表层套管、油层套管固井水泥均返高至地面,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提高固井质量,未造成不同层系地下水的穿层污染。选用了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加强了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合理布局钻井现场,项目施工期噪声可以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相关标准,项目运营期间厂界噪声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本期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钻井固废、施工废料和生活垃圾。钻井固废全部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已交由****、******公司、******公司、天正****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施工废料尽量回收利用后,剩余部分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了清运处理,施工现场已恢复平整,无乱堆乱放现象;压裂废液由罐车拉运至****处理站预处理,****中心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未外排;生活垃圾贮存在井场的垃圾收集设施内,定期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未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本期工程验收调查期间未产生危险废物,后期产生的落地油、清罐底泥的处置均按照油泥砂已委托了**市****公司、******公司、****公司无害化处置,废沾油防渗材料、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的处置委托了******公司无害化处置,废润滑油的处置委托了********公司无害化处置。 |
| 根据实际生产情况,钻井废水处理单位发生变化;清管试压均采用清洁水,可循环利用,试压结束后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实现了**化利用。多功能罐废气不再产生,新增水套加热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等未发生重大变动。 |
| 未发生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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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713.99 | 1193.04 | 0 | 0 | 0 | 15907.03 | 1193.04 | / |
| 0.56 | 0.0132 | 0 | 0 | 0 | 0.573 | 0.013 | / |
| 8.34 | 0.3231 | 0 | 0 | 0 | 8.663 | 0.323 | / |
| 0.55 | 0.0177 | 0 | 0 | 0 | 0.568 | 0.018 | / |
| 43.72 | 0.0653 | 0 | 0 | 0 | 43.785 | 0.065 | / |
| 1 | 纯梁中心联合站 | 《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 | 依托 | 达标 |
| 1 | 井口安装油套连通装置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 井口安装油套连通装置 | 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2中VOCs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2.0mg/m3);井场厂界硫化氢均未检出,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厂界浓度限值(0.06mg/m3)要求 | |
| 2 | 低氮燃烧器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中“重点控制区” | 6台加热炉均配套低氮燃烧器 | 加热炉废气中的SO2、NOX和颗粒物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中“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SO2:50mg/m3、NOX:100mg/m3、颗粒物:10mg/m3、烟气黑度:1) |
| 1 | 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 | 减振 | 井场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要求 |
| 1 | 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 |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根据“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了分区防渗措施。施工单位加强了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了防渗设施牢**全。项目钻井期使用了无毒无害水基泥浆、表层套管、油层套管固井水泥均返高至地面,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提高固井质量,未造成不同层系地下水的穿层污染。 |
| 1 | 固体废物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做到妥善处置。拟建工程固废需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处置。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外运应落实好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措施。 | 本期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钻井固废、施工废料和生活垃圾。钻井固废全部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已交由****、******公司、******公司、天正****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施工废料尽量回收利用后,剩余部分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了清运处理,施工现场已恢复平整,无乱堆乱放现象;压裂废液由罐车拉运至****处理站预处理,****中心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未外排;生活垃圾贮存在井场的垃圾收集设施内,定期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未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本期工程验收调查期间未产生危险废物,后期产生的落地油、清罐底泥的处置均按照油泥砂已委托了**市****公司、******公司、****公司无害化处置,废沾油防渗材料、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的处置委托了******公司无害化处置,废润滑油的处置委托了********公司无害化处置。 |
| 纯梁中心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站,经处理后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对应储层空气渗透率水质标准后全部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未外排。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期废水、****中心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站处理后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对应储层空气渗透率水质标准后已全部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未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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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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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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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优先复垦为原土地利用类型的原则,同时考虑复垦区周边土地利用方式,选择不同的复垦方案,规划为农田的进行复垦,为荒草地的自然恢复,为建设用地****储备中心回收用于其他项目。农田土地复垦措施主要包括废渣剥离、场地清理、翻耕、覆土、平整、施肥翻耕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施工人员、施工车辆以及各种设备均严格按照环评划定的施工便道和作业带行驶、操作,未破坏土地和道路设施。 2)对施工中占用的土地按相关规定的程序,向有关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材料堆放场、施工机械设备等临时占地布置在永久征地范围内,减少了临时占地。 4)施工前作业带场地清理,对表层土壤进行防护,未在雨天施工,未造成水土流失危害并污染周边环境。 5)临时用地使用完后,及时恢复了原貌。 6)采取了边铺设管道边分层覆土的措施,减少了裸地的暴露时间,施工结束后,能够做到及时清理现场,恢复地貌,已将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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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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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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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