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对其****2026年校园综合维修增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校园综合维修增补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总预算:191825.17元
| 包名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最高限价(元) |
| 1 |
****2026年校园综合维修增补项目 |
1 |
项 |
详见磋商文件 |
191825.17 |
5、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至少配备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投标供应商本单位职工,不得有在建项目且须提供无在建承诺;
(4)项目其它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供应商一致,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所有关键岗位人员提供在本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5)**省外的企业****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6)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6年7月14日起至2026年7月1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法人委托授权书到**市**区劳动东路明昇壹城三期3栋1403室(****)获取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1日15时00分(**时间),地点为**市**区劳动东路明昇壹城三期3栋1404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小组应当拒收。标书代写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五、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官网、****教育局官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六、疑问及质疑
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名 称:****
地 址:**市**区湘岳路6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4763/188****5321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劳动东路821号明昇壹城三期3栋1403-1404室
联 系 人:陈娟、沈一帆、肖惠丹、刘艳红、朱广进
电 话:0731-****3383
邮 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