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蒗县红桥镇高标准示范苹果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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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蒗县**镇高****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宁蒗县**镇高****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设设备用房98.01㎡,管护房2栋,农机车棚21㎡,大门1座,支架系统、滴灌系统、防雹防鸟网,苹果种植区58937.66㎡,机耕路5970.35㎡,道路扩宽1800.00㎡,挖方量:61016.7m3,填方量:61671.90m3,雨水沟1078m,生态防护围栏1649.92m,山丁子绿篱5500棵,取水坝3个,给水管554.46m,变压器1座,肥料发酵池1座,安防监控系统1项,履带式智能割草机1套,北斗导航自动驾驶一体化1套,植保弥雾系统1套,原有水池修缮改造1项,成品化粪池1个。
公共**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6-07-15 09: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农业农村局(0888-****422)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经办人: 杨小文
办公电话: 131****8424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负责人: 毛志全
经办人: 毛志全
办公电话: 158****1255 移动电话: 158****1255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宁蒗县**镇高****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07-23 09: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08-05 09:00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开标室1(宁蒗县)标书代写
开标方式:标书代写 网上智能开标标书代写
标段合同估算价: 948.66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建设设备用房98.01㎡,管护房2栋,农机车棚21㎡,大门1座,支架系统、滴灌系统、防雹防鸟网,苹果种植区58937.66㎡,机耕路5970.35㎡,道路扩宽1800.00㎡,挖方量:61016.7m3,填方量:61671.90m3,雨水沟1078m,生态防护围栏1649.92m,山丁子绿篱5500棵,取水坝3个,给水管554.46m,变压器1座,肥料发酵池1座,安防监控系统1项,履带式智能割草机1套,北斗导航自动驾驶一体化1套,植保弥雾系统1套,原有水池修缮改造1项,成品化粪池1个。 招标范围: (1)设计部分:包括施工图设计和与之相关的设计服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优化、送审、修改、变更及施工过程设计优化、设计人员驻场服务、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等后续服务工作),并通过图审及项目各参与方确认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 (2)施工部分:完成图审合格后的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包括的全部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施工工作,并对项目全面管理负责。 (3)采购部分:完成本项目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等相关服务内容和 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并对设备及材料的质量、安全、工期等负责。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标段)中投标。 (7)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均不能为同一人。 (8)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 3.2.1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2年至2024年度经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不满3年的企业按成立年份提供,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公司,提供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同时满足相关要求。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同时满足相关要求。标书代写
项目负责人资格: 3.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二级)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且承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担任。 3.6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且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7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备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且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8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拟派设计项目组人员配备合理,需配备专业人员;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管理人员按云建标〔2014〕678号文、**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 53/T-69-2014)规定进行配备。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组成人员由联合体各方合理配备。
业绩要求: /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8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08-05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招标公告.pdf 2026-07-15 08:34:02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7-15
招标公告
宁蒗县红桥镇高标准示范苹果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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