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局****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穗教基教〔2018〕17号)、《****教育局关于加强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管理的通知》(穗教基教〔2023]5号)、《****教育局等****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穗教转〔2024]1号)、《****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我市课后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2024]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为了给学生提供更优质的校内课后托管第三方机构的个性发展服务。
一、项目名称
****学生校内课后特色托管服务项目
二、服务期限
**期限为期三年(2026年9月—2029年8月),每年签一次合同。其他****教育局的文件精神执行。
三、项目内容
正常上课日下午学生放学后至18:30特色活动课程两类学生根据自己需求选择。特色活动课程主要根据学生年龄段及个性化发展需求,开展各项体育、艺术、科技及其他活动,学生根据自身需求报名参与。
四、方式
公开遴选
五、基本条件及要求
1. 具有相关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的培训机构,有面向青少年体育、艺术、科技等办学内容和经验2年以上。培训机构许可证或登记证书颁发期限2年(含2年)以上。近2年年审合格、无违法记录。必须****小学生校内课后特色托管服务第三方社会机构备选库资格名单;第三方服务机构业务范围或注册经营范围为阅读培训、语言能力培训、艺术培训、体育培训、科技培训、社会服务等类别(语文、数学、英语等文化学科辅导除外)
2. 准入机构负责人必须具有教师资格并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多年,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 聘任的教师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持有专项教练资格证,社会体育指导员等教授资格资格证书。
4. 近2年内曾在****小学开展课后服务,服务学校达三所以上(含三所)
5. ****学校开展的相关兴趣活动项目,需在本机构的经营许可范围内。****服务队伍,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组织和管理。
6. 服从学校的管理,****学校的管理规范。
7. ****学校作为宣传阵地,开展校外增值服务及乱收费。
8. ****学校组织的管理综合满意度调查中,满意度低于70%,****学校终止托管服务。
9. 收费项目坚持自愿原则,并按要求公示。收支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10. 第三方社会机构要为每一位参与托管服务学生购买服务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第三****学校签订服务协议,不得转包、分包。
六、工作开展程序
(一)项目遴选初审
1. 报名资料
(1)提供《****校内课后特色托管服务方案》并加盖公章密封;
(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企业法人或委托授权人有效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委托代理人授权书。
七、时间、地点
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14日至7月17日上午12:00时截止,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标书代写
2.开标时间:2026年7月17日下午15:00时标书代写
3.资料递交地点:
材料递交地址:****门岗保安室
联系人: 尹慧 联系电话:****0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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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