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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发布日期 | 2026-07-10 11:53 | 来 源 | 西咸新区****工作部 |
| 内容概述 | 西咸空港相关部门对****公司****中心)电池检验检测试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并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0 - 16日,告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公布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并附项目环评报告表及审批文号文件。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部门对****公司****中心)电池检验检测试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0日-2026年7月16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9)****6630
通讯地址:**省****管委会商务中心二期L区2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