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华纯印染碱减量废水白泥处置二期扩建项目 | 在****开发区马鞍海涂九一丘 | **** | 在****开发区马鞍海涂九一丘实施印染碱减量废水白泥处置二期扩建项目,属于异地扩建项目,实施后现有马鞍街道新二村厂区生产线将依法关停。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购置白泥提升卸料装置、高速打浆搅拌机、污泥烘干机等各类设备,在现有碱减量白泥固废处置(绍柯审批环审〔2017〕123号)规模的基础上迁建新增2条生产线,配建污水预处理设施,使碱减量白泥固废处置量达到16.25万吨,预计形成年产6.5万吨干化白泥(对苯二甲酸)的生产能力,产品标准执行《再生对苯二甲酸技术要求》(FZ/T 01108-2025);进厂物料中的有毒有害物质按照环评中的相关要求进行控制。 | / | 企业承诺按环评落实环保治理措施 | 废水:项目应按照环评报告提出的措施合理处置各类废水后接入污水管网; 废气:项目应按照环评报告提出的措施合理处置。 固废:按环评要求做好各类固废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 噪声:严格落实环评要求的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噪声达标和各环境敏感点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审批局综合评估科窗口 联系电话:0575-****5977
通讯地址:**纺都路1066号公共服务大楼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