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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你单位《****园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依据2026年2月21日市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和《****发改委关于下达2026年度南水北调对口协作项目计划的通知》(鄂发改**〔2026〕128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园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二、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开发区,主要包含**五路,起点接白浪路,路线途经钢材大市场、柯家垭安置区、****学院,终点接**大道,道路全长约3830米,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26-36米,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和谐大道**线与五零厂区、**路连接道路,道路长约1650米,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度约8-9米,设计时速20公里/小时,双向两车道。
三、匡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匡算总投资7953.29万元。资金来源为对口协作基金整改工作收回资金和争取上级政策资金。
四、相关要求
本批复文件仅作为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的依据(办理有关手续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请据此尽快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未经我委审批,不得开展招投标活动和办理施工许可手续,也不得开工建设。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