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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冠液化气脱臭项目变更(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7月15日至2026年07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省**市**区红宝路97号,邮编:519000
联系电话:0756-****975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中冠液化气脱臭项目变更(重新报批) |
| 建设地点 | ****高栏港经济区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市****园区石化六路1341号,变更后,液化气丙丁烷产品产能增加至20000吨/年,生产设备为两套液化气脱臭分子筛系统,包括12个脱臭柱,4个在线用于丁烷脱臭,4个在线用于丙烷脱臭,4个备用,丁烷输送泵数量增加至2台。 |
| 环评机构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根据报告表分析,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如下: |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取网站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