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洛阳卓林商贸有限公司土豆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河南-洛阳-伊川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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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土豆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土豆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关于拟对****土豆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审批股。

电话:0379-****2277 通讯地址:**县文化南路161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公示期内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土豆粉生产项目

****

**县彭婆镇南衙村

******公司

项目位于**县彭婆镇南衙村,占地面积810㎡,系租用现有闲置生产厂房进行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在现有生产车间内设置生产区、原料区,辅助工程(车间2楼办公区)、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主要生产设备:和面机、周转机、挤压机、煮池、冷却池、切条机、自动抽料机、浸泡缸、给袋式包装机、蒸汽发生器、制软水设备;主要原辅材料:木薯淀粉、玉米淀粉、土豆淀粉、食用香精、包装袋、外包装箱、水、电、天然气等;生产规模:年产土豆粉300吨;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5.8万元.

一、废气。合理采取密闭、负压抽气等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1)称量及投料工序废气(颗粒物),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由15米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

(2)蒸汽发生器使用天然气清洁能源,配备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过程产生的废气(林格曼黑度、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收集后通过8米高的DA002排气筒排放。

(3****处理站恶臭气体(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15米高的DA003排气筒排放。

以上经处理的有组织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及《**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稿)》(豫环办〔2024〕72号)相关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水。

(1)生产废水(软水制备废水、冷却工序废水、地面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处理站(处理工艺:格栅+调节池+A级生物池+O级生物池+二沉池+消毒池,处理能力:15m3/d)处理。

(2)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处理站处理的生产废水满足《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1-2010)表2间接排放标准限值****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通过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噪声。采取合理有效的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应按规定处置。厂内固废暂存间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进行建设,其贮存能力应满足企业实际需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加强日常管理,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六、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明显标志。

七、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监控、监测要求,定期对厂区各污染源进行监测,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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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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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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