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高投审〔2026〕7号
关于**市高新区祥景路以南土石方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建设中心:
你局《关于办理**市高新区祥景路以南土石方工程项目建议书审批业务的函》(河高公建函〔2026〕23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管委**意,现就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基础设施配套,为企业入驻提供便利条件,同意**市高新区祥景路以南土石方工程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高新区项目位于**市高新区祥景路以南,三中路以东,建设规模及内容:祥景路道路土石方工程、祥景**侧场地(地块A、地块B)土石方工程、祥景**测边坡防护工程和祥和路**DN2600 雨水工程。祥景路道路及边坡占地面积约18470㎡,总挖方约11.83 万m3,总填方94.8m3;地块A占地面积约84260㎡,总挖方约 74.87万m3;地块B(含祥和路)占地面积约19042㎡,总挖方约4.95 万m3,总填方265.3m3;祥景**侧边坡防护面积约3707㎡;祥和路**DN2600雨水管,起点为三中路与祥和路交叉口处,终点接至场地东侧现状排水沟内,总长约240米。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土石方工程、场地平整工程、排水工程等。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3567.6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045.2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52.51万元、预备费169.89万元。项目****财政局安排解决。
四、项目由******建设中心组织实施建设。
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完善相关手续,据此批复抓紧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程序报我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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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管委会、****改革局 区财政局、****促进局、区科技创新局、****建设局、****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