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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加工厂生产线增添设备项目 | ||||||||||||
| 3、首次公告日期(结果公告日期):2026年07月03日 | ||||||||||||
| 二、更正信息 | ||||||||||||
| 1、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 ||||||||||||
| 2、更正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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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收到其他投标供应商对成交结果的质疑,质疑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十六条第(二)项规定: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规定,经采购人研究,****小组评审推荐的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信息如下: 成交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103MA3XCWWN76 地址:******中心**4014室 联系人:张新科 联系方式(手机):133****2938 成交金额:887500.00元 | ||||||||||||
| 3、更正日期:2026年07月15日09时00分 |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加盖单位公章并法定代表人签字),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已质疑的供应商可以依法向财政部门提起书面投诉。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书面投诉将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政府****办公室 受理电话:0374-****523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市行政北路2****财政局1305房间。 |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 | ||||||||||||
| 地址:**市鸠山镇唐庄村犁辕北路99号 | ||||||||||||
| 联系人:杨先生 | ||||||||||||
| 联系方式:0374-****016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 | ||||||||||||
| 地址:**市钧台街道画圣**段 | ||||||||||||
| 联系人:杨先生 | ||||||||||||
| 联系方式:0374-****669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 ||||||||||||
| 联系方式:0374-****6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