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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校区、新长校区经营性用房及室外场地(用于校园快递服务)的公开招租 |
| 标的坐落 | **省**市**区开放大道50号******校区、**区希望大道南路2号****新长校区 |
| 房产 | 租赁数量/面积说明 | 两校区房屋面积480㎡、场地面积500㎡ | 租赁期限 | 3年 |
| 租金支付方式 | 一年一付,先付后租 | 租金递增方式 | 不涉及 | |
| 装修期限 | 15个自然日 | 补充说明 | 装修期限:15天(免租金,包含在合同租赁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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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押金 | 成交年租金的30% | 标的类型 | 商业用房 | |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 否 | 标的状态 | 出租 | |
| 所在楼层 | 1层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位于学校内部,在校师生2万多人,主要为全校师生提供快递服务,水电设施配套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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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情况 | 标的状态:在租(现服务企业于2026年7月20日结束) 如原承租方未继续承租标的,将于出租方规定时间内搬离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24.99万元 |
| 评估基准日 | ****0606 | |
| 评估机构 | **仁禾中衡工程咨****公司 |
| 特别告知 |
一、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交易所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三、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四、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部分出租标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不动产权证,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并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关于办理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的相关政策;成交后,不能以出租标的现状影响其办理上述手续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出租方及**产权不负责办理上述手续;
六、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合同期满退场或提前退场的,不得向出租方提出补偿装修改造费用的请求;
七、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八、房屋租赁用途:仅限于校园快递服务,承租方在合同期内实际经营项目不得超出上述限定的经营范围,所有标段禁止经营餐饮、游戏机室、网吧、棋牌室、足疗按摩等项目,不得使用明火、大功率电器;不得对所承租房屋以及周围产生噪音、污染;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经营活动。
九、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学校规划调整、校区置换或其他因上级单位行为等原因而造成合同终止,双方不追究违约责任,出租方按承租方实际经营天数收取房屋租金;所涉及的押金按实际经营天数与承租方多退少补;
十、服从出租方校内安全、环境卫生等方面管理。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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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名称 | **** | 统一社会信息代码 | 123********007423Q |
| 经济类型 |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
| 交易条件 | 租金底价 | 24.99万元/年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方式支付。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组织机构报名;
(二)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自主经营或授权的快递服务品牌,具备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意向承租方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自本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截图;
(四)2021年1月1****管理局下达行政处罚(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否则取消竞价资格。截图以国家邮政局执法信息公开查询为准;
(五)意向承租方至少与8****公司或承包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意向书(包括但不限于顺丰、邮政EMS、申通、韵达、中通、圆通、极兔、京东、德邦等品牌);
(六)意向承租方具有2023年以来**省内高校快递服务经验,需提供至少一个与服务对象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及评估为满意或优秀的盖章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三)近5年内未在高校服务过程中发生单方提前解约或合同履约纠纷;
(四)进驻校园服务期间,整合至少8家及以上主流快递企业入驻服务。品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顺丰、邮政EMS、申通、韵达、中通、圆通、极兔、京东、德邦,能够满足师生多元寄递需求意向;
(五)具有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与风险防范意识,有良好服务、沟通能力,有较为完善的开展经营活动所必须的安全卫生等管理制度、工作规范以及安全应急预案;
(六)承租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且所雇员工无违法违纪记录承诺;
(七)无条件接受出租方的管理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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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与出租方**期间或招租业务中,有合同期未满提前退出等未按合同履约行为的,****学校产生纠纷的,或成交后因自身原因放弃承租等情形的,不得参与本次招租。(以上由出租方认定)。 二、本次招租标的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承租后不得转包、分包。 三、意向承租方须进行现场踏勘,并提交现场踏勘确认函(详见公告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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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12 |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保证金订单支付时间为准) | |||
| 保证金保证事项及处置方式 |
一、意向承租方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承租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二、保证内容:
1.意向承****交易所网上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租;
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十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缴纳首期租金和押金。
三、处置方式:
1.不符合承租条件或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承租方缴款账户。
2.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相关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对相关方进行赔付;出租方有权取消违约方的承租资格并对本项目进行重新招租。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的除外。
3.交易双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后,交易保证金扣除承租方应缴纳的交易****交易所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4.****交易所制定的《交易资金结算规则》(https://www.****.cn/jscq/2024-01/02/article_202********42295093.shtml)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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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手续 |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产权市场交易平台(cq.****.cn),按照平台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能上传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意向承租方(企业法人)须报送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快递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承租承诺函(见附件2);
4、本招租公告发布之日后“信用中国”(www.****.cn)查询截图;
5、****管理局下达行政处罚的证明材料;
6、意向承租方至少与8****公司或承包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意向书(包括但不限于顺丰、邮政EMS、申通、韵达、中通、圆通、极兔、京东、德邦等品牌);
7、提供与服务对象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及评估为满意或优秀的证明(合同起始时间从2023年1月1日起算);
8、涉及“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9、现场踏勘确认函;
10、出租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交易所要求报名方修改或补充资料的,****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或公告期截止之日(以时间靠后者为准)后的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将修改或补充的资料一次性重新提交,逾期不提交的,为无效报名;(交易所****交易所于系统退回原报名资料之日)。
二、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出租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由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是否符合条件进行最终资格确认。
三、交易方式:项目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的,该合格意向承租方直接确定为成交方,成交年租金不低于挂牌年租金底价。项目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合格意向承租方即成为竞买人,由交易所组织竞价,确定成交方。竞价形式为网络一次性报价,每位竞价参与方均只有一次充分报价机会,由出价最高者为该项目标的成交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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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费 | 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后,承租方按成交平均月租金的50%向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 |||
| 信息披露期 |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约定工作日为周期**信息披露 |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 延牌情况 |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1个周期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 |||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产权市场交易平台(cq.****.cn)的《竞买服务协议》《网络竞价须知》《动态报价须知》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 附件资料 | 一次性报价承租承诺函.doc房屋租赁合同样本.PDF踏勘证明文件.docx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朱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25-****3383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市**区梦都大街136号金财大楼3F | ||
| 现场展示联系人 | 李老师 | 现场展示联系电话 | 188****9692 |
| 现场展示补充说明 | 意向承租方现场踏勘须携带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现场踏勘确认函。请务必仔细勘查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基于勘查资料与数据所作出的任何推论、解释、结论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意向承租方自行负责,勘查费用自理。承租后不得以未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出租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亦不作任何答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