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地点:中拍平台
拍卖时间:2026-07-22 09:30
预展地点:标的所在地
预展时间:2026-07-15~2026-07-21
受委托,定于2026年7月22日上午9点30分在中拍平台(网址:https://paimai.****.cn)对以下标的公开拍卖,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二、拍卖标的特别说明
2.1本次出租的房屋无任何抵押、担保等限制租赁的情形。
2.2委托人对房屋租赁用途不做统一要求,合法合规的开设住宿、办公、教培、餐饮、快递、商超及其他利民便民项目皆可。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买受人不得转租、转让或转借租赁房屋。
2.3标的1-14****公司实测套内面积计算,标的15出租面积按开发企业移交建筑面积计算,买受人不得以其他确定面积方式要求重新核定出租面积。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租赁成交价格。
2.4本次出租的房屋出租期限为三年(出租期限起始日从成交之日起第四日开始计算。),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年支付,买受人应在每个租赁周期开始日前10日内支付租金,若买受人未能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委托人可以单方面解除租赁关系。其中标的14和标的15免租筹备入住期2个月(一个起始年周期开始前缴纳租金,租赁年周期开始一个月内未缴纳租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承租。),免租筹备入住期不计入租期内,但买受人应支付期内实际产生的水费、电费、物业费等各项费用。
2.5本次出租的房屋按现状招租,所有改造前需提交规划装修设计方案,报委托人批准后方可实施。房屋装修改造施工不得影响房屋固定设施的结构及消防配套设施,租赁期间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包括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房屋的维修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装修改造过程中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意外事故等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6本次出租的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租赁成交价格。
2.7《房屋出租出借合同》的签订:
经拍卖成交成为买受人的,买受人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房屋出租出借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委托人和买受人依据有关条款共同办理标的交接手续。出租期限起始日从成交之日起第四日开始计算。
2.8关于房屋出租出借保证金的特别规定:
①买受人须在《房屋出租出借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支付房屋出租出借保证金,房屋出租出借保证金金额为房屋三个月的租金总和。
②《房屋出租出借合同》期满后,经委托人验收确认房屋无损毁等情形且买受人付清全部租赁费用后,委托人将房屋出租出借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至买受人交款账户,否则委托人有权直接从房屋出租出借保证金中扣取未交付租金、违约金或赔偿金等(不足部分由买受人另行赔偿)。
2.9房屋实物交付的特别规定:
①房屋交付使用前,买受人须向委托人承诺不得在出租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如有发现,委托人有权立即解除租赁关系,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②房屋交付使用前,买受人须承诺按时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买受人交纳的各项费用,包括租赁期间的水电、垃圾卫生、污水排放、防火、防盗、“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物业费等费用。
③房屋交付后,因装修施工及经营过程中造成的损失或发生的一切安全生产事故(包括水、火灾等)全部由买受人负责,并有义务接受委托人的安全生产监督。委托人有权对受到的损失依法追究赔偿。
④房屋交付后,若因政策变化或市政建设等不可抗力导致标的无法继续租赁的,买受人应及时结清租赁费用,无条件腾退,双方租赁关系解除。
三、拍卖标的展示
拍卖标的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意向竞买人自行前往查看标的。
四、竞买手续的办理
1、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7月21日下午4点30分(以保证金到账为准)。标书代写
2、竞买人依据竞买资格要求办妥网络注册及线上报名,与我公司签订《竞买协议》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3、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如下:
户 名:****
账 号:656 534 396
开户行:****银行****分行营业部
注:****银行转账,不接受现金交款,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付,付款账户必须是本项****银行账户。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申经理139****1271
联系地址:**省**市高新区春园路15号火炬大厦1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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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