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巴彦勘探开发分公司扎格6X井油气勘探开发项目临时用地的批复

审批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磴口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5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关于中国石****公司华北油****公司扎格6X井油气勘探开发项目临时用地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6-07-15

******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中国石****公司华北油****公司扎格6X井油气勘探开发项目临时用地的审查报告》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按照《自然**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内自然资发〔2024〕22号)等相关要求,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石****公司华北油****公司扎格6X井油气勘探开发项目临时用地申请。申请用地总面积2.2987公顷,全部为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水浇地)1.6707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沟渠)0.036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农村道路)0.5916公顷。项目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1.5721公顷。

二、该临时用地用于中国石****公司华北油****公司扎格6X井油气勘探开发项目钻井井场及进场道路。你单位要监督临时用地使用人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临时用地。

三、你单位应依法监督临时用地使用人严格落实临时用地恢复责任,临时用地期满后应当拆除临时建(构)筑物,使用耕地的应当复垦为耕地,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使用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的应当恢复为原貌;使用未利用地的,对于符合条件的鼓励复垦为耕地。

四、该临时用地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你单位须在临时用地使用到期后责成使用人恢复原种植条件,并符合《自然**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中申请条件、土壤剥离、复垦验收等有关规定。

五、你单位应按要求在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复垦工作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复垦验收相关传至临时用地系统,完成复垦阶段填报。同时,负责监督临时用地使用人履行复垦义务情况,对逾期不恢复种植条件、违反土地复垦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发现制止,责令限期改正,并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六、该临时用地的使用期限原则为4年,自临时用地批准之日算起。

****

2026年7月8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