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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新韶镇陈屋村内涝整治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 |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 1.项目基本情况:沿陈屋村旁规划道路位置**约332m水渠;****医院二期地块边缘**约111m水渠,出河段处建设一座雨水泵闸、一段约15m雨水箱涵及一座24m2设备间,概算总投资592.94万元。 2.服务内容:按规范要求完成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取得水利部门对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的文件等。 3.服务要求:响应方案需明确(1)专项服务该项目的服务人员配置,并明确是否为专职人员;(2)具体服务方案(包含工作完成流程,每一步具体完成时间及整体工作完成总时间等);(3)近三年开展的同类服务工作情况;(4)服务期间,沟通响应回复时限等。(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 ||
| 是 | ||
| 2501-440204-04-01-750988 | ||
| 投资额(¥5,929,400元) | ||
| 仅承诺服务即可 | ||
| 如对项目情况需进一步了解,可电话咨询。报名上传的响应方案需明确(1)专项服务该项目的服务人员配置,并明确是否为专职人员;(2)具体服务方案(包含工作完成流程,每一步具体完成时间及整体工作完成总时间等);(3)近三年开展的同类服务工作情况;(4)服务期间,沟通响应回复时限等。 | ||
| 无要求,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 | ||
| ¥30,000元 至 ¥10,000元 | ||
| 该价款为全包干总价,除涵盖合同明示的工作外,还包括为推进项目所不可预见但为实现目标必须发生的费用。价款一经确定,不因任何因素调增。 | ||
| 否 | ||
| 否 | ||
| 2026-07-17 17: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