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小学、幼儿园食材配送服务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小学、幼儿园食材配送服务
三、预算金额:****90000.00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
| 序号 |
标包名称 |
学校名称 |
预算金额(万元) |
服务单位 |
| 1 |
均安镇2****中学食材配送服务 |
****中学 |
5105 |
第一中标人 |
| 2 |
****中学 |
44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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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一) |
95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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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均安镇3所小学及1所幼儿园食材配送服务 |
****小学 |
1670 |
第二中标人 |
| 4 |
****小学 |
1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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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小学 |
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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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幼儿园 |
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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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二) |
38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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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一+二) |
134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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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约定之日至2029年8月30日止,以下两种方式先到者为止: ①自合同签订约定之日至2029年8月30日止****学校或幼儿园与中标人签订的服务合同时间为准)。 ②中标人累计结****学校或幼儿园的合同金额(如被暂停过供货,以扣减后的金额为准)。 2.每年合同服务期为12个月,每月均进行月度考核,若中标****学校或幼儿园出现3次月度考核80分以下的(不含80分),****幼儿园有权终止合同。如年度****学校或幼儿园未提出异议的,****幼儿园和中标人另行续签第二年服务合同,如此类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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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技术需求明细 ”部分。
五、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或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 ”,借鉴《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 ”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 ,明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 ”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 ”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 止 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许可信息截图。(提供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国家、省、市或相关行政部门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及其能满足此条款的证明资料)
4)投标人近3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查实食品安全舆情事件。(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作证明材料,格式见第五部分对应内容)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 2026 年 07 月15日至 2026 年 07 月 22 日(采购文件的获取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2:30 至 5:30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市**区大良街道南国东路卓越大厦8楼801室。
3.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报名。
(1)如现场购买,投标人凭以下报名资料到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①法人代表、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原件、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原件。
②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③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的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许可信息截图。
④《银行转账回单》。
⑤《采购项目报名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
(2)如网上报名,投标人将报名费用存入到指定账户后,把《银行转账回单》连同上述报名资料盖章扫描后生成电子文档,于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邮件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qq.com),由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采购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发送给报名的投标人。加急标书代写
(3)银行转账方式购买采购文件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银行****顺**晖支行
开户名称:********公司
账 号:444********031904
注:投标人报名成功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具体交纳方式详见“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16.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5日09时30分。(注:当日上午9 时 00 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加急标书代写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市**区大良街道南国东路卓越大厦8楼801室。
十、开标时间:2026年08月05日09时30分。加急标书代写
十一、开标地点:**市**区大良街道南国东路卓越大厦8楼801室。加急标书代写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资金为非财政预算资金,****政府****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范畴,****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政策等均为参考或借鉴,并非完全适用,且排除适用其中有关采购人、采购代理适用的行政管理规定等。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不适用招标投标法的相关强制性规定以及行政监管规定,具体适用规则以本采购文件、采购人内部制度以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理解、解释为准。
2.为减少纸张浪费,节约环保,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请双面制作。
3.信息查询(在以下媒体中发布公示及公告)
******交易中心网(http://www.****.cn/ggzy/)
**市**区均安镇政务网(http://www.****.cn/jun-an/)
****(http://www.****.com/col.jsp?id=113)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地址:佛****人民政府3楼
联系人:欧阳先生
电 话:0757-****6926
(二)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大良街道南国东路卓越大厦8楼801室
联系人:翁小姐
联系电话:0757-****0220
****
2026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