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按照《****组织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通知》(中组发〔2023〕4号)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2026年我县按照县级财政补助资金分配标准,扶持**堡镇大泉村等10个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将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
2026年中央提前下达到我县衔接推进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补助资金300万元、省级提前下达补助资金500万元、县级配套补助资金200万元,共计1000万元。
****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