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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局:
你局《关于调整**市2026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请示》(汾应急字〔2026〕23号)已收悉。经研究,确定144家单位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请根据《中华人民**国消防法》《**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严格管理,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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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