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 称 | 关于**县克孜勒喀英一带铜多金属调查评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 索引号 | DD011-2026-00860 | 有效性 | 1 |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通告 | ||||
| 文 号 | 阿地环评审〔2026〕101号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
| 生成日期 | 2026-07-14 | 分类 | 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管理服务信息 | ||||
| 内容概述 | |||||||
北****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县克孜勒喀英一带铜多金属调查评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申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县克孜勒喀英一带铜多金属调查评价项目位于**地区**县恰勒什海乡,行政区划隶属**县管辖。西距**县城约20km,距恰勒什海乡南8km,东距217国道约40km,北距319省道约8km,南距229省道16km,工作区内有若干简易牧道可通行。****中心地理坐标:E86°09′45.830″,N47°26′36.450″。建设性质为**。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主体工程为1:1万土壤测量20km2,1:1万磁法、激电剖面20km,激电测深点30个,槽探2000m3,钻探1000m。各类样品3058件。辅助工程为设置钻台6个,每个钻台占地面积约30m2。钻台区内设置钻孔、1个临时物料堆放区,占地面积约5m2,1个临时堆土场,占地面积约5m2,1座1m3泥浆池,占地面积约1m2,1座1m3沉砂池,占地面积约1m2,**临时道路1条,长度约6km、宽3m,占地面积18000m2。配备两台柴油发电机(一备一用),柴油按需就近配送,探**不设置储油罐体;生产用水由水车拉运临时储水罐(5m3)存放。勘探区配置可移动式环保厕所。项目不设置临时探矿营地与机械设备维修点,工作人员租用库尔吉村闲置民房。
总勘查面积43.2km2,其中临时占地面积21180m2。总投资144.9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7.94%。
二、根据******公司编制的《**县克孜勒喀英一带铜多金属调查评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评价结论、******局出具《地质勘查项目任务书》(项目编号:****,工作期限:2026年2月—2027年4月,面积43.2平方千米)等相关资料,本项目符合《**维吾尔自治区矿产**总体规划(2021-2025年)》《关于〈**维吾尔自治区矿产**总体规划(2021-2025)〉的审查意见》(自然资函〔2022〕1092号)《**地区矿产**总体规划(2021-2025年)》《关于〈**维吾尔自治区矿产**总体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审〔2022〕124 号)及**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原则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地点、性质、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实施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开工前须依法依规办理其他相关手续。优化勘探方案,缩短施工时间,全线采用彩条旗划定施工红线,严禁扩大勘探用地范围;临时道路、钻井平台等优先选择植被稀疏地带,避开密集草本与野生动物通道;临时占地,严格划定车辆行驶路线及临时道路开拓路线,禁止随意变道,避免勘探活动碾压地表植被及土壤,防止水土流失。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全域设立宣传警示牌,严格规定各类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避免踩踏野生植被,严禁采集、挖掘野生植物、捕猎野生动物。开挖土方应严格执行“分层开挖、分层分区堆放、分层回填”措施。分段施工,减少裸露面积;大风天气禁止作业,以免造成土壤风蚀影响。施工前剥离表层土单独分区堆放,顶部设排水坡,全覆盖防尘网,单独围挡,避免肥力流失。土石方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堆土场、泥浆池周边设置截水沟、挡土埂,防止水土流失。勘探结束后严格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 651-2013)《绿色地质勘查工作规范》(DZ/T 0374-2021)等要求及时对探槽进行回填、钻孔进行封孔,拆除所有临时设施,撤离施工设备,完成场地清理平整,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将剥离表土回填作业区,对临时道路进行迹地恢复,利用表层弃土进行平整场地,开展植被恢复工作,恢复原有地形地貌。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钻探全部采用湿式钻进,从源头降低钻孔粉尘;探槽开挖、土方转运、临时道路洒水降尘,干燥大风天气加密洒水频次;所有堆土、岩芯、砂石全覆盖**度防尘网;划定固定运输路线,减少车辆往复碾压起尘,运输车辆使用达标柴油,保证充分燃烧,并限速、限载、限高,密闭篷布遮盖,严禁沿途抛撒渣土。加强机械设备及车辆的维护保养,防止因设备故障造成柴油不完全燃烧;严禁焚烧垃圾、废油料、塑料等杂物。勘探期无组织颗粒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落实水、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钻探配套防渗泥浆池, 每座泥浆池铺设厚度≥5mm防渗土工布/HDPE膜,防渗等效1.5m黏土,渗透系数K≤1×10-7cm/s;钻井泥浆经泥浆池沉淀后上清液部分回用于钻孔,剩余上清液部分用于勘查区洒水降尘,不外排;柴油发电机机台下方铺设吸油毡。钻孔避开含水层,若出现涌水采用沉砂池(防渗措施HDPE膜)收集后用于洒水降尘,探矿过程采用套管与地层隔离开、并在探矿结束后套管与地层之间注入水泥进行固孔,同时严格要求套管下入深度,有效控制泥浆在地层中的漏失,避免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野外不设临时营地,工作人员租用库尔吉村的闲置民房作为办公生活用房,生活污水依托库尔吉村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现场配套移动式环保型厕所,粪污委托****处理站抽运处置。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渗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隔音降噪等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22:00—次日08:00),途经村镇等敏感区时禁止随意鸣笛。加强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维护保养。勘探期噪声须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中标准限值。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钻探、槽探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就近临时堆放,工作完成后立即按顺序进行分层回填,开展生态恢复,无弃方;钻井岩屑及沉淀池底泥自然干化后就地压实用于封井填埋,不外排;岩芯全部运回化验室进行化验分析,不外排。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装袋后运往**县生活垃圾收集点,最终由环卫部门清****填埋场填埋处置;其余建筑垃圾****回收站,不可回收利用的清****填埋场填埋处置。机械设备、车辆维护保养送至**县专业维修点,不设维修场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相关要求。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监督、检查、管理制度。暴雨及大风天气暂停钻探、槽探及油料、泥浆相关作业。制定专项应急防范措施,配备齐全应急物资,加强储油区等日常管理及安全检查,避免“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四、****环境局****分局、****环境局****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地区生态环境****支队要加强对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等工作的监督指导。
五、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本次环评仅对勘查内容进行评价,不涉及采矿内容,建设单位在进行采矿前需另外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及办理其他相关手续,严禁“以探代采”。项目样品测试分析工作内容不属于本次环评内容。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分局、****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