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省花海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 ||||
| **** | 发布日期2026-07-07 | 文号甘水水保发〔2026〕197号 | ||
| **水利 | ||||
**省******中心:
你中心《关于审批花海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甘**河发〔2026〕45号)收悉。我厅委托第三方组织开展了技术评审,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概况
花海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门市**区北,属改建建设类项目。花海灌区为Ⅲ等中型工程,本次现代化改造主要涉及灌溉水源工程、输配水工程、信息化工程三部分,具体包括改造引水枢纽1座,改造骨干渠道77.694公里,改造各类建筑物329座等。项目由渠首工程区、输配水工程区、导洪堤工程区、施工道路区、施工生产生活区及其他附属设施组成。总占地面积82.92公顷,挖填土石方总量59.10万立方米,借方0.54万立方米(基础垫层砂石料),无弃方。工程总投资2419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7480.95万元。计划2026年8月开工建设,2029年7月完工,总工期36个月,方案设计水平年确定为2029年。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北方风沙区一级防治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82.92公顷。
(四)同意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目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82%,土壤流失控制比0.8,渣土防护率87%。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六)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为434.18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为116.0880万元。
三、生产建设单位下阶段重点工作
(一)将水土保持方案涉及的水土保持措施纳入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优化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加强渠道基础及建筑物基础开挖临时堆土防护,加强临时堆土场管理,做好土石方数量和去向的动态台账管理,强化过程管理,按照“边建设、边恢复”的原则,及时实施土地整治等恢复措施。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水利厅****水务局、****水务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依法依规开工前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按规定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四、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省水利厅审批。需要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化论证,并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报省水利厅审批。
五、本项目在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生产****水利厅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并接受验收核查。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六、本许可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在许可文件****水利厅申请重新审核。项目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重新审核的,或虽提出重新审核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许可文件自动失效。
七、建设单位要将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分送项目所在地的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属地监管责任做好跟踪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对存在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格查处,确保做好全过程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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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