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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河总部**总设计师团队技术服务项目合同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 依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对**区**河总部**总设计师团队技术服务项目合同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区**河总部**总设计师团队技术服务项目合同 合同金额(元):****000.00 中标供应商:****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第一条 合同主体变更 原合同中甲方的权利义务均由深****建设局享有和承担。 第二条 支付条款 1.甲、乙双方确认:原合同已支付119.2万元;剩余178.8万元尚未支付。 2.甲、丙双方同意:就上述原合同未结款项178.8万****财政局申请纳入部门预算,并完成后续支付。 3.针对原合同第五条“合同款项及其支付方式”第二款“(二)支付方式”中第2、3项第1段,重新约定如下: “2.乙方完成年中总结及计划并经**区清****指挥部有关会议审议通过后,乙方向丙方提交付款申请及开具等额的合法电子发票,丙方在收到付款申请及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捌拾玖万肆仟元整,小写¥894000.00元,占合同总价款的30%; 3.乙方2025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经**区清****指挥部有关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丙方书面验收通过后,乙方向丙方提交付款申请及开具等额的合法电子发票,丙方在收到付款申请及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捌拾玖万肆仟元整,小写¥894000.00元,占合同总价款的30%。” 乙方对前述全部款项金额、对款项支付责任的变更均无异议,并承诺不再就款项支付问题向甲方主张权利。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最新组织架构调整和相关会议精神,将原合同《**区**河总部**总设计师团队技术服务项目合同》的甲方的全部权利义务转移给深****建设局。 |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7月15日至2026年07月22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采购人:**** 地址:**市**区**河博隆大厦13楼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财政局****中心 地址:**市**区文锦中路1008****中心大厦 联系电话:0755-****1004 |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 |
附件(3)
罗湖区清水河总部新城总设计师团队技术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表.pdf下载预览
变更公示.pdf下载预览
《罗湖区清水河总部新城总设计师团队技术服务项目合同》之补充协议(打码).pdf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