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国务院关于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镇沅县年产12万立方米高档超强刨花板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镇沅县年产12万立方米高档超强刨花板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省**市镇沅****公司胶合板厂(东经100 度52 分 54.203 秒,北纬 23 度 52 分 55.081 秒)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验收编制单位:******公司****公司
公示时间:2026年7月15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组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验收结论: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本项目不存在其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验收组认真审阅相关技术资料,结合现场踏勘,在充分讨论后认为该项目总体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中的各项环保措施,达到竣工验收要求,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联系人:苏工
联系方式:137****6481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