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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
持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厅贯彻实施意见》(浙水保【2018】5号)等有关规定,2026年1月23日,业主****主持****中心**下塘西路(环城南路-沙门西路)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成立验收组。
验收组认为:****中心**下塘西路(环城南路-沙门西路)道路工程实施过程中,依法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公示期为2026年7月15日到2026年8月15日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中瑀(**)****公司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