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扬州英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年保养40艘船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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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年保养40艘船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本单位拟对****年保养40艘船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进行公告:

1、项目名称:年保养40艘船舶建设项目

2、项目地点:**市****开发区太字村

3、建设单位:****

4、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公司

5、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租用****公司现有停靠码头,利用自有两座浮船坞及配套趸船3座,购置起重机、叉车、砂轮机、焊机、高压清洗水枪、喷枪等设备20台(套),采用船舶进坞前准备、进坞操作、船舶保养(清污:吃水线以下船体附着水生生物去除、除锈、补漆)、出坞操作等主要生产工艺。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保养40艘船舶的能力。(本项目仅进行船舶保养,无船舶制造、拆解及喷砂作业,不涉及新增船舶产能。)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废水通过管道收集至污水收集箱沉淀后、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依托****公司污水管网,在符合接管****园区污水管网,近期接管至光大****公司,****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二)项本目除锈废气、切割废气、焊接废气及打磨废气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喷漆和晾干废气经“移动式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装置(移动式集气罩+二级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危废库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项目营运期废气均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标准限值。

(三)合理厂区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噪声控制措施。本项目营运期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4类标准。

(四)按照固体废物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和运输过程中的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日常管理台账记录。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及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和物资,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确保有效防范、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保障区域环境安全。

(六)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开展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七)总量控制。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详见**省**区排污总量指标使用凭证。

7、公众参与情况。****开发区网页在2026年7月7日至2026年7月14日进行了该项目受理公示,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8、承诺文件:无。

9、听证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7月21日。如对此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书面****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反映。

联系电话:0514-****8023

电子邮箱:****@126.com

2026年7月15日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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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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