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甘谷县2026年渭河河道清淤疏浚工程建设项目)

审批
甘肃-天水-甘谷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5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环境局**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县2026年渭河河道清淤疏浚工程建设项目)
发布日期: 2026-07-15 10:55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县2026年渭河河道清淤疏浚工程建设项目

**县**镇、**镇、六峰镇

****

**新美****公司

本项目河道疏浚工程分八段,西起新马渠进水口,**六峰隧道,总长17.24km,清淤疏浚量178.97万m3,其中:河道内回填量38.78万m3,外运量140.19万m3。项目投资4314.3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5万元。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总计划施工工期为8个月,施工扬尘是施工期的重要污染因素。因此,应特别注意扬尘的防治问题,制定必要的防治措施,以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建设过程中场地清整、路基开挖、物料和垃圾装卸、物料堆存和输送、运输车辆等工序均会有扬尘产生。本环评建议建设单位应采取以下控制措施:(1)施工现场用地周边应设置围挡,以减轻扬尘扩散。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2)对作业面和临时土堆应适当地洒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减小起尘量,堤防填筑时,根据材料压实度需要相应洒水并在材料压实后经常洒水,以保证材料不起尘;施工便道应进行夯实硬化处理,减少起尘量。(3)谨防运输车辆超载,并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抛撒,并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的泥土和灰尘,定时洒水压尘,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散装车辆文明装卸和驾驶,在装卸点需对散落在车顶、篷布等处的物料进行清扫。(4)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采取洒水降尘、用毡布遮盖等措施。在干燥多风的天气里,为减少扬尘对附近敏感点的影响,要增加洒水降尘措施的频次。大风天,禁止进行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5)河道清淤过程中需就地喷洒除臭剂,尽可能减少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6)加强施工车辆的管理,施工机械完好率要求在90%以上,使用有害物质量少的优质燃料,以减少尾气排放污染大气;对于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机械车辆,不许进入施工区施工。

2、水污染防治措

(1)施工废水:项目施工废水主要是车辆冲洗废水,项目在施工现场的河滩高处设置简易沉淀池,清洗废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沉淀池按要求采取防渗措施。(2)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的洗漱废水用于洒水抑尘,项目在施工现场的河滩高处设置简易沉淀池,清洗废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沉淀池按要求采取防渗措施。(3)渭河水体污染防治措施:①根据本项目施工特性,项目河道清淤避开丰水期,清淤段设置导流围堰,减小河水扰动面积,减少悬浮物的产生。②施工机械、****维修厂进行集中维修和清洗,禁止在河道内冲洗施工车辆及施工机械。③工程每天施工结束后,将施工场地内的施工车辆全部清理出场,不得在河道内放置施工车辆,不得在河道内堆置建材。④进入河道范围内的车辆和施工机械确保完好、运行稳定,防止在河道内发生漏油事故。⑤禁止施工期污染物排放至水体,施工材料的堆放应远离水体,选择暴雨径流难以冲刷的地方进行集中堆放,并采取必要拦挡防护措施。防止被暴雨径流冲入水体,影**质,各类材料应备用防雨遮雨设施。⑥疏浚工程分段施工,施工过程中对产生的弃土当天清运,避免弃土进入河道造成二次污染。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的噪声污染防治从声源、管理等方面控制外,根据施工期噪声影响预测结果,需采取以下措施:(1)施工现场合理布置。合理科学地布局施工现场是减少施工噪声的主要途径,如将施工现场的固定噪声源相对集中,以减少影响的范围;可固定的机械设备安置在施工场地临时房间内,并设置隔音设施,降低噪声。(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22:00~6:00)施工,必须夜间作业的应按程序向环保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环保部门审批时提出的防护措施。(3)选用低噪声设备代替高噪声设备或带有隔声、消声装置的设备,并定期保养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况。固定机械设备如挖土机、推土机等,可通过排气管消音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4)运输车辆在行经居民集中居住区时,应严格执行限速行驶,并禁止鸣笛,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危害。高噪声设备的操作人员应佩戴耳塞和头盔等防护用品,并实行轮换作业,以减少噪声对其健康的危害。(5)施工设备优化布置方案,远离居民区,靠近居民区时设置围挡减小施工期噪声对敏感点影响。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施工区设置生活垃圾桶,垃圾每日带离施工现场,以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2)施工结束后沉淀池拆除的防渗废料,及****填埋场进行处置。(3)施工过程中产生弃土,拉运至**砾****公司、甘****公司进行综合利用。拉运前需对弃土中的重金属含量再次鉴定,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作为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4)疏浚弃方含水率较高部分需在河滩高处沥干水分,待达到运输要求后方可拉运。

5、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措施

(1)临近饮用水水源地段疏浚工程在枯水期施工。(2)临近饮用水水源地段施工前先建设导流围堰,围堰坡脚压实处理,较小水流冲刷造成的水体悬浮物上升。(3)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疏浚作业位置应与水源地保护区边界预留一定的泥沙沉降距离,减轻施工扰动对水源地保护区水质影响。(4)临近饮用水水源地段施工过程中应在保护区边界处,对水质进行取样监测,确保饮用水保护区内水质达标。如不达标时,应在施工段下游设置防泥幕帘,降低水中悬浮物。(5)合理安排施工工序,缩减施工时间,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平整、恢复。(6)施工过程中及时清理弃土,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堆放弃土。(7)禁止向河道内丢弃垃圾、排放废水,不在施工现场清洗车辆、维修车辆。(8)加强宣传教育,在水源地边界设置警示牌,禁止捕鱼。

6、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根据项目初步设计,本工程包含施工期水土保持专项资金,主要采取以下水土保持措施:划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划分为两个防治分区,分别为主体工程区、施工道路区。(1)主体工程区:本区包括河道疏浚等,采用分段施工及随挖、随运、随填、随压的施工工艺,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扰动范围,保护地表结皮层。同时为有效保护地表熟土**不流失,进行表土剥离,施工结束后,进行表土回填、复垦恢复。对河道治理后河岸部分施工应采取植树、种草等措施最大程度的恢复河道两岸生态环境。对临时堆放的土料采取防尘网覆盖。(2)施工道路区:施工道路施工前主体工程对临时道路铺设碎石,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纳入水土保持措施体系;水保设计补充施工道路区临时排水、洒水和施工结束后的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措施。施工结束后,临建设施拆除,进行土地整治恢复,及时进行场地撒播草籽等植被恢复水保措施,草籽选用本地区常用的披碱草,采用混播方式,撒播密度为50kg/hm2。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环境局**分局 电话:0938-****507,邮箱:****@126.com

通讯地址:**县大像山镇像**路 邮编:7412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