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公司110千伏向朝线50#-58#段技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5日-2024年7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路116号
邮编:810007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 电话 |
| 1 | ****公司110千伏向朝线50#-58#段技术改造工程 | **市**区和**市**县 | ****公司 | ****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内容为对110千伏向朝线50#-58#段技术改造,其中51#-58#段为改造段,路径长2.31千米,**杆塔7基,其中直线塔4基、耐张塔3基;50#-51#段为重新放紧线段,拆收原有导线3×0.2千米、拆收原有地线2×0.2千米;**48芯光缆2×2.7千米;拆除导线3×1.96千米,地线2×1.96千米、杆塔共7基,铁塔1基、水泥门型杆6基。 | (一)严格落实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应通过抬升导线对地高度和选用工艺水平好的输电导线等措施,确保工程线路沿线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工频电场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千伏/米,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控制限值10千伏/米,工频磁感应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100微特斯拉。同时,设置警示和防护标志。 (二)认真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制定噪声防治实施方案,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保持设备良性运转,合理安排工期,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运行期输电线路沿线声环境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 (三)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进一步做好牵张场、施工场地的优化整合,减少临时占地数量和面积。通过优先使用现有道路、控制**塔基面积等措施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工程占地和地表开挖。施工中做好工程施工场地草皮和表土剥离、集中堆放及养护工作,提升后期生态恢复质效。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禁止捕杀野生动物和采挖或破坏野生植物。施工过程中,具备条件的应当同步开展生态修复,施工结束后全面清理平整临时占地,根据沿线生态环境特征进行生态恢复,做到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四)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场地控尘措施,工程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控尘要求。对开挖土方等裸露场地,落实密闭式防尘布(网)苫盖、路面洒水、限速行驶等要求。施工期间使用污染物排放达标的运输车辆、机械设施,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辆及设施,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易产尘施工作业。严禁就地焚烧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 (五)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禁止外排。线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施工场地周围公厕或租用附近民房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严禁外排。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施工土石方不得随意弃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须集中分类收集处置,并分别运至主管部门指定地点规范处置。塔基开挖产生的临时土方,施工结束后用于回填及塔基征地范围内的迹地恢复。拆除产生的导线、金属杆塔及金具等由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妥善处理。塔基拆除应彻底,无法彻底拆除的至少拆除到地表以下0.5米,并做好拆除塔基施工迹地的清理和生态恢复。做好施工车辆及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确保不发生漏油等污染环境的事故。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基本按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 0971-****4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