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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900MA0MB0UQ0R | 建设单位法人:贾焰午 |
| 薛旭锋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示范区****示范区管委会5楼502 |
| 三峡能源**100MW光伏复合项目220kV外送线路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
| 经度:112.111950,112.035170 纬度: 39.166400,39.056350 | ****机关:忻****管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7-17 |
| 忻审管生态函〔2024〕5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820 |
| 8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900MA0MB0UQ0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安建诚****公司 |
| 911********493066W | 验收监测单位:**志源****公司 |
| ****0109MA0L90YB17 | 竣工时间:2025-09-06 |
| 2025-09-10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9-19 |
| 2026-06-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1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content/109105.html |
| **220kV外送线路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220kV外送线路工程 |
| 与环评阶段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220kV单回架空线路全长18km,**金润220kV升压站扩建220kV出线间隔一个。**架空线路铁塔47基 | 实际建设情况:**220kV单回架空线路全长18km,**金润220kV升压站扩建220kV出线间隔一个。**架空线路铁塔47基 |
| 与环评阶段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通过导线将电送至电网 | 实际建设情况:通过导线将电送至电网 |
| 与环评阶段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施工期生态环境:靠近生态保护红线的G22-G27段塔基基础均采用原状土掏挖基础,仅对塔基四个基角进行土方开挖,采用人工开挖,尽可能减少施工范围和土方开挖,G22-G27段塔基临时施工场地均布设在远离生态保护红线一侧,对施工时物料运输尽可能利用线路东侧远离生态保护红线一侧的田间道路和采用人畜运送的方式,施工前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学习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严格限制施工人员在施工带内施工。在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施工占地面积。禁止施工人员进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现场清理、土地平整和复垦工作。建设单位已征求了项目所在区域文物保护主管部门的意见,项目部成立****小组,并制定了严格的施工方案,G22塔基采用原状土掏挖基础,仅对塔基四个基角进行土方开挖,施工时严禁大型机械挖土,均采用人工开挖。严禁大型混凝土车、材料车和泵车进入,混凝土浇筑时由小型槽车分批运至浇筑地点。施工前应用专业仪器进行地下文物勘探,并划定施工范围,并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学习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对文物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施工区实行全封闭管理,凡与施工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同时施工前通知当地文物保护监管部门进行现场监督。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墓穴或文物,立即停工,保护现场,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破坏,及时向文物保护监管部门汇报。文物保护部门处理完现场,并在接到文物保护部门可以继续施工的通知后才可重新开工。工程塔基选址尽可能靠近现有道路,塔基施工材料运送尽可能利用现有道路**间道路,现有道路无法通向施工区时采用人、畜运送,不新修临时施工道路,牵张场布置避让农田分布区域,架线采用无人机放线等先进工艺,严格划定施工作业带,在施工作业带边界设置彩旗等设施进行边界标识,严格限制施工作业及车辆、机械通行范围在施工带内施工。在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施工占地面积。对施工中占用的耕地应按土地法规定的程序,向有关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政府的规定予以经济上补偿和耕地补偿。施工期应避开农作物生长季节,以减少农业生产的损失。注意对熟化土壤的保护和利用,施工前,先把表层的熟化土壤推到合适的地方并集中起来;待施工结束后,再施用到要进行植被恢复的地段,使其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施工完毕后,做好现场清理、土地复垦工作。占用林地区域塔基选址尽可能靠近现有道路,不新修临时施工道路,塔基选址对长势较好的乔木林地集中分布区域进行了避让,牵张场布置避让了林地分布区域,架线采用无人机放线等先进工艺,尽可能减少项目施工对林地的占用。本工程线路跨越林区植被主要有黄刺玫、荆条、油松、山杨等,生长高度最高的为山杨和油松,山杨现高约12m,油松现高约3m,其最大生长高度约25m,项目跨越该区域采取高跨方式通过,导线考虑弧垂高度对树木的垂直高度满足4.5m以上要求,该区域塔型选用高塔型(呼称高42m),设计导线距地最小约30m,可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中交叉跨越要求。塔基尽量选择占地面积小的类型,采用小运输及小施工,减少塔基建设对周围树木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对临时用地区域采取栽植灌木和撒播草籽的方式恢复植被。合理组织工程施工,尽量减少占用临时施工用地,基础施工时,应尽量缩短基坑暴露时间,一般应随挖随浇注基础,同时做好基面及基坑排水工作,保证塔位和基坑不积水。采用合理的开挖和回填工艺、每完成一部分开挖或回填,都将采用夯实、覆盖等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最大限度地提高地面的抗侵蚀能力,临时堆料场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如采取覆盖、加棚等有效的防护措施,使水土流失最小化。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塔基建设做好及时回填和绿化工作,使塔基周边恢复绿化体系,防止造成新的水土流失。施工前对施工区进行表土剥离,集中堆放在塔基施工区,供植被恢复时表土回覆利用。输电线路架设完毕后,对临时占用的土地进行植被恢复。对临时占用旱地区域进行土地复垦,塔基下方及周边不宜种植乔灌木,对塔基施工临时占用灌木林地、其他林地和其他草地区域进行平整,回填表土,撒播本地草种(披碱草)草籽进行植被恢复,跨越施工区临时占用灌木林地部分通过栽植灌木进行植被恢复。 施工期大气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强化施工工地扬尘管控,严格执行施工工地动态管理台账制度,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确保做到施工段两侧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 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设简易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对施工废水进行妥善处理,严禁施工废水乱排、乱流,做到文明施工。****养护所需自来水需采用罐车运送,养护方法为先用吸水材料覆盖混凝土,再在吸水材料上洒水,根据吸收和蒸发情况,适时补充。在养护过程中,大部分养护水被混凝土吸收或被蒸发,不会因养护水漫流而污染周围环境。项目施工人员租用附近村民房屋,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进入旱厕,定期清掏。 施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塔基施工开挖产生的弃方全部用于塔座基面四周及场地平整,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材料边角料、设备包装废弃物等,可回收利用的综合利用,不可回收的按照要求统一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倾倒,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合理布局,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运营期生态影响:运营期应制定植被恢复管理计划,定期巡查植被恢复情况,对长势不良的植被及时进行补植。加强对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环保认识,杜绝对各种动物的滥捕、滥猎现象。 运营期污染影响:架空输电线路满足电力设计规范中对跨越物的安全距离要求,按照设计要求,保证输电线路架设高度,经过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时,设计导线对地高度不小于10m。合理设计金属附件,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运行期建设单位须定期对线路进行巡查和环境监测,对于不利环境影响及时进行处理,确保线路区域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的要求。 本项目金具选用《通用设计》中的节能降噪金具,可以减少电晕现象的发生,从而降低运营期噪声。 运行期建设单位和运行管理单位须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输电线路所在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项目运行期无废水产生。项目运行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期生态环境:靠近生态保护红线的G22-G27段塔基基础均采用原状土掏挖基础,仅对塔基四个基角进行土方开挖,采用人工开挖,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施工作业带尽可能选在了远离生态保护红线一侧,施工未进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未对生态保护红线内土壤、植被等造成影响,施工结束后对塔基施工区、施工简易道路及人抬道路区、牵张场、跨越施工区等施工临时占地进行了清理、平整、复垦和植被恢复。G22塔基采用原状土掏挖基础,仅对塔基四个基角进行土方开挖,施工时均采用人工开挖,成立****小组,并制定了严格的施工方案,施工期严格控制了施工作业带,施工作业带尽可能选在了远离文物一侧,施工未对周边文物造成破坏,施工结束后对塔基施工区、施工简易道路及人抬道路区、牵张场、跨越施工区等施工临时占地进行了清理、平整、复垦和植被恢复。对工程占用基本农田区域作出了经济补偿,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尽可能减少施工占地面积,基础开挖时,进行了表土剥离,并单独堆放,施工场地已经清理了现场,现场踏勘时,无施工废弃物遗留,塔基、施工简易道路及人抬道路区、牵张场、跨越施工区等施工临时占地进行了清理、平整、土地复垦,恢复了其原有使用功能。项目设计尽可能提高导线对地高度,为输电线路下方林木自然生长留有足额空间,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尽可能减少施工占地面积,未对施工作业带周边的林木进行砍伐与破坏,基础开挖时,进行了表土剥离,并单独堆放,施工场地已经清理了现场,现场踏勘时,无施工废弃物遗留,塔基、施工简易道路及人抬道路区、牵张场、跨越施工区等施工临时占地进行了清理、平整、复垦和植被恢复。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尽可能减少施工占地面积,基础开挖时,进行了表土剥离,并单独堆放,施工场地已经清理了现场,现场踏勘时,无施工废弃物遗留,塔基、施工简易道路及人抬道路区、牵张场、跨越施工区等施工临时占地进行了清理、平整、复垦和植被恢复。 施工期大气防治措施:根据调查,项目施工期对施工现场进行了围挡,对材料场进行了遮盖,运输车辆均采用密闭运输,施工使用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已及时清运。严格落实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的相关要求。 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租用线路沿线民房,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进入民房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堆肥。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没有外排。混凝土养护先用吸水材料覆盖混凝土,再在吸水材料上洒水,根据吸收和蒸发情况,适时补充。 施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根据调查,项目施工期挖方量较少,塔基采取单基开挖、浇筑、回填的施工方式,塔基挖方临时堆放在塔基一角,待施工结束后全部压实回填在施工场地区,无弃方,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现场无施工期固废遗留。 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根据调查,选用了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夜间未进行施工,施工期间未收到居民投诉。 运营期生态影响:制定了植被恢复管理计划,定期巡查植被恢复情况,对长势不良的植被及时进行补植。现工程临时占地区域恢复情况较好,同时加强了对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环保认识,未发生对各种动物的滥捕、滥猎现象。 运营期污染影响:项目严格按照要求选择塔基塔型,严格控制导线离地高度;尽可能选用低电磁干扰的设备,定期对线路进行巡查维护和环境监测。根据验收监测,项目运行期输电线路沿线、接入间隔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规定的控制限值,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 输电线路对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进行了避让,项目选用节能降噪金具,可以减少电晕现象的发生,严格控制导线离地高度;根据验收监测,项目运行期输电线路沿线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项目接入间隔处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项目运行期无废水产生。项目运行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
| 环境保护措施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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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运维依托升压站运维人员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日常运维依托升压站运维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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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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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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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靠近生态保护红线的G22-G27段塔基基础均采用原状土掏挖基础,仅对塔基四个基角进行土方开挖,采用人工开挖,尽可能减少施工范围和土方开挖,G22-G27段塔基临时施工场地均布设在远离生态保护红线一侧,对施工时物料运输尽可能利用线路东侧远离生态保护红线一侧的田间道路和采用人畜运送的方式,施工前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学习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严格限制施工人员在施工带内施工。在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施工占地面积。禁止施工人员进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现场清理、土地平整和复垦工作。 建设单位已征求了项目所在区域文物保护主管部门的意见,项目部成立****小组,并制定了严格的施工方案,G22塔基采用原状土掏挖基础,仅对塔基四个基角进行土方开挖,施工时严禁大型机械挖土,均采用人工开挖。严禁大型混凝土车、材料车和泵车进入,混凝土浇筑时由小型槽车分批运至浇筑地点。施工前应用专业仪器进行地下文物勘探,并划定施工范围,并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学习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对文物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施工区实行全封闭管理,凡与施工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同时施工前通知当地文物保护监管部门进行现场监督。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墓穴或文物,立即停工,保护现场,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破坏,及时向文物保护监管部门汇报。文物保护部门处理完现场,并在接到文物保护部门可以继续施工的通知后才可重新开工。 工程塔基选址尽可能靠近现有道路,塔基施工材料运送尽可能利用现有道路**间道路,现有道路无法通向施工区时采用人、畜运送,不新修临时施工道路,牵张场布置避让农田分布区域,架线采用无人机放线等先进工艺,严格划定施工作业带,在施工作业带边界设置彩旗等设施进行边界标识,严格限制施工作业及车辆、机械通行范围在施工带内施工。在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施工占地面积。对施工中占用的耕地应按土地法规定的程序,向有关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政府的规定予以经济上补偿和耕地补偿。施工期应避开农作物生长季节,以减少农业生产的损失。注意对熟化土壤的保护和利用,施工前,先把表层的熟化土壤推到合适的地方并集中起来;待施工结束后,再施用到要进行植被恢复的地段,使其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施工完毕后,做好现场清理、土地复垦工作。 占用林地区域塔基选址尽可能靠近现有道路,不新修临时施工道路,塔基选址对长势较好的乔木林地集中分布区域进行了避让,牵张场布置避让了林地分布区域,架线采用无人机放线等先进工艺,尽可能减少项目施工对林地的占用。本工程线路跨越林区植被主要有黄刺玫、荆条、油松、山杨等,生长高度最高的为山杨和油松,山杨现高约12m,油松现高约3m,其最大生长高度约25m,项目跨越该区域采取高跨方式通过,导线考虑弧垂高度对树木的垂直高度满足4.5m以上要求,该区域塔型选用高塔型(呼称高42m),设计导线距地最小约30m,可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中交叉跨越要求。塔基尽量选择占地面积小的类型,采用小运输及小施工,减少塔基建设对周围树木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对临时用地区域采取栽植灌木和撒播草籽的方式恢复植被。 合理组织工程施工,尽量减少占用临时施工用地,基础施工时,应尽量缩短基坑暴露时间,一般应随挖随浇注基础,同时做好基面及基坑排水工作,保证塔位和基坑不积水。采用合理的开挖和回填工艺、每完成一部分开挖或回填,都将采用夯实、覆盖等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最大限度地提高地面的抗侵蚀能力,临时堆料场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如采取覆盖、加棚等有效的防护措施,使水土流失最小化。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塔基建设做好及时回填和绿化工作,使塔基周边恢复绿化体系,防止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施工前对施工区进行表土剥离,集中堆放在塔基施工区,供植被恢复时表土回覆利用。输电线路架设完毕后,对临时占用的土地进行植被恢复。对临时占用旱地区域进行土地复垦,塔基下方及周边不宜种植乔灌木,对塔基施工临时占用灌木林地、其他林地和其他草地区域进行平整,回填表土,撒播本地草种(披碱草)草籽进行植被恢复,跨越施工区临时占用灌木林地部分通过栽植灌木进行植被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靠近生态保护红线的G22-G27段塔基基础均采用原状土掏挖基础,仅对塔基四个基角进行土方开挖,采用人工开挖,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施工作业带尽可能选在了远离生态保护红线一侧,施工未进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未对生态保护红线内土壤、植被等造成影响,施工结束后对塔基施工区、施工简易道路及人抬道路区、牵张场、跨越施工区等施工临时占地进行了清理、平整、复垦和植被恢复。 G22塔基采用原状土掏挖基础,仅对塔基四个基角进行土方开挖,施工时均采用人工开挖,成立****小组,并制定了严格的施工方案,施工期严格控制了施工作业带,施工作业带尽可能选在了远离文物一侧,施工未对周边文物造成破坏,施工结束后对塔基施工区、施工简易道路及人抬道路区、牵张场、跨越施工区等施工临时占地进行了清理、平整、复垦和植被恢复。 对工程占用基本农田区域作出了经济补偿,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尽可能减少施工占地面积,基础开挖时,进行了表土剥离,并单独堆放,施工场地已经清理了现场,现场踏勘时,无施工废弃物遗留,塔基、施工简易道路及人抬道路区、牵张场、跨越施工区等施工临时占地进行了清理、平整、土地复垦,恢复了其原有使用功能。 项目设计尽可能提高导线对地高度,为输电线路下方林木自然生长留有足额空间,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尽可能减少施工占地面积,未对施工作业带周边的林木进行砍伐与破坏,基础开挖时,进行了表土剥离,并单独堆放,施工场地已经清理了现场,现场踏勘时,无施工废弃物遗留,塔基、施工简易道路及人抬道路区、牵张场、跨越施工区等施工临时占地进行了清理、平整、复垦和植被恢复。 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尽可能减少施工占地面积,基础开挖时,进行了表土剥离,并单独堆放,施工场地已经清理了现场,现场踏勘时,无施工废弃物遗留,塔基、施工简易道路及人抬道路区、牵张场、跨越施工区等施工临时占地进行了清理、平整、复垦和植被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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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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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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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